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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院实习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2-09-2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实习教学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原则,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强我校实习基地建设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各系(部)要根据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要求,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则,规划、选择、建设好若干个相对稳定的校内外实习基地,形成完善的实习基地群。实习基地应具备:符合相关专业人才培养的要求,稳定的场所,有明确的实践教学目的和内容,有稳定的指导教师和辅助人员队伍,有实习项目,场地、设施能满足教学需要。
二、对技术设备先进,技术力量强的实习基地,要建立中长期的合作关系,其稳定时间应保持在五年以上。
三、学校实习基地建设原则上由各系(部)与有关单位共同协商建立,并签订“校企实习基地协议书”(附件一),报教务处备案。
四、学校授予实习基地“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实习基地”牌匾,聘任实习基地有关人员作为实习现场指导教师,并颁发聘书。
五、校内实习基地建设的基本要求:
1.有系统科研和技术生产活动,并有开展因材施教、开发学生潜能的实习项目;
2.具有完善的实习教学管理机构、实习教学管理体系和相应的实习教学研究室;
3.配备有稳定的指导教师和专职实习教学管理人员;
4、制定有各级实习教学管理人员和教辅人员岗位职责、培训计划以及考评、奖惩办法;
5、有严格的实习安全操作规程、学生教学实习守则和实习考勤制度;
6、有教学实习消耗定额以及学生对实习设施、设备、工具材料使用管理的各项规定。
7、实习场地、设施(包括实习期间的理论教学)能够满足教学需要;
8、有规范的学生实习报告和完善的实习教学质量检查评议督导制度,包括:实习计划、进度、现场抽查、现场实测性验收记录;
六、校外实习基地建立的基本要求
1、生产水平与管理水平较高,技术力量较强,生产任务饱满;
2、与专业教学有密切关系,满足实习大纲要求,具有典型性;
3、场地、设施能满足教学需要(包括:实习场地、实习用房面积、主要设备、生活条件和一次容纳学生人数等);
4、配备有现场指导人员及辅助人员;
5、有严格的实习安全操作规程、实习指导人员职责、学生实习守则和实习考勤制度;
6、有规范的学生实习报告和完善的实习教学质量检查评议督导制度,包括:实习计划、进度、现场抽查、现场实测性验收记录;
7、有教学实习消耗定额以及学生对实习设施、设备、工具材料使用管理的各项规定;
8、以社会调查为主的实习可以选择有代表性的农村、城市为实习地点。
七、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实习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院教字[2004]53号)文件相关规定,学校每年对实习基地进行评比,授予“优秀实习基地”称号。
八、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校企实习基地协议书(样式)
          二、校内实习基地基本情况表
          三、校内实习教学工作总结表
          四、校外实习教学基地申请表
          五、校外实习基地情况一览表

          六、实习基地指导教师及辅教人员一览表

                                                                                                                                                院教字[200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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