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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校级教学团队建设经费使用办法

发布时间:2012-09-2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为加强我校省级、校级教学团队的建设管理,保证教育教学改革目标的实现,提高建设经费的使用效率,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教学团队建设经费由财务处按团队单独设账,专款专用。建设达标后节余的经费仍归教学团队支配,不得挪作他用。

      2.教学团队建设经费分两阶段拨付,立项时拨50%,中期检查合格再拨50%。

      3.借款和报销,须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经教务处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到财务处办理。

      4.教学团队建设经费主要用于团队人员进修、人才培养、教学经验交流、学术会议、教研课题论证、课程建设、课件制作、教材建设、图书资料及仪器设备的购置等。

      5.优秀教学团队建设经费的使用要进行论证,校、院(系、部)已有的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不得再列入购置计划。团队建设要充分利用现有工作条件,提高建设经费的使用效益。

      6.非学术性出国考察、劳务费、捐赠赞助、大型仪器设备等,不得列入教学团队建设经费的支出。

      7.购置仪器设备,须由教学团队负责人填写购置计划,所在单位领导签字,经教务处批准后报学校资产管理处组织实施。

      8.利用建设经费购置的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物品归学校所有,记入学校固定资产账目。

      9.在建教学团队,应按年度建设计划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年度项目任务完成后进行总结,提交年度总结报告接受学校阶段性评估。阶段性评估不合格者,学校停止建设经费的使用,限期整改。

      10.为保证经费确实用于教学团队建设,教务处将对经费计划及下拨负管理责任,定期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11.省拨经费及配套经费的使用按照本办法施行。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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