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郑州航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4-07-05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大力实施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深入推进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建立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培养创新创业的应用型人才为核心,在全校普通本科生中实施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旨在转变教育教学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激发大学生的创新思维和科学研究兴趣,充分调动大学生自主学习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强化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建立大学生参与科学研究和创新创业实践的人才培养新机制,构筑新型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体系,加大创新创业教育软硬件方面的投入,充分利用学校办学特色和优势,营造良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的良好氛围,全面开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1.兴趣驱动。参与本计划的学生要对科学研究、创造发明和创业实践有浓厚兴趣,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项目。
    2.自主创新和实践。以学生为中心,学生自主设计方案、自主管理项目,强调开发学生潜能,引导学生主动实践,主动寻找问题和解决问题,自主完成项目。
    3.重在过程。注重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实施过程,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培养和增强学生发现问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兴趣、意识和能力。
    4.注重实效。强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学生在创新思维、创业意识和创业实践方面的收获。
    三、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一)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教学副校长担任,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处、团委、实验室管理处、财务处、科研处、资产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经费保障等各项决策事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务处,具体负责组织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申报立项、专家评审、监督检查和结项验收等日常工作。
    2. 各院系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小组,负责本院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工作规划、条件提供、导师配备、遴选推荐等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项目类型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选择、设备和材料等条件准备、项目的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总结报告撰写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不同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以前期创新训练项目的成果为基础,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出发点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项目申报
    1.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应以解决科学、技术、生产、生活和社会领域的具体问题为出发点,目标明确、思想新颖、技术先进、创新性强、方法合理。培养方案内正常的实验实践教学内容不得作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立项。每个申报项目实施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主要面向全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是我校在校大二、大三学生,且学业成绩优秀,对科学研究、创新创业等有浓厚的兴趣,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创业实践能力,具备从事创新创业的基本素质,有强烈的求知欲和团队协作精神。项目负责人应在毕业前完成项目。
   (3)申请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队,每个团队一般由3—5名学生组成。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团队合作项目和跨学科、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团队合作项目。每个学生只能申报参加一个项目。
   (4)每个项目配备指导教师1-2名,指导教师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每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项目不能超过两项。
   (三)项目申报与评审
    1.申请者需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由指导教师填写推荐意见后提交所在院系;
    2.各院系工作小组对本院系的申报项目进行初步评选,择优向学校推荐;
    3.学校组织专家组按照“公平评审、择优立项”的原则对院系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学校立项项目发文公布,并择优推荐;
   (四)项目实施和管理
    1.项目获得立项后,负责人认真填写《郑州航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承诺书》,依托校内实验室、校外实践基地等平台条件,制订科学合理、详细周密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积极开展有效工作,保证项目的顺利完成。不按时签订承诺书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2.结项验收。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撰写结项验收报告,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并提供项目活动原始记录、论文、研究成果、实物等相关实证支撑材料,由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结项验收。
   (五)条件保障
    1.经费支持
    学校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基金,对于各立项项目给予2000元经费资助。经费使用严格遵守学校财务制度,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劳务费等人员经费以及与本项目无关的支出,指导老师不得使用项目经费。经费报销由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签字并经教务处审核后方可到财务处办理。经费使用情况接受学校审计部门的监督。
    2.学校各部门、各院系积极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开展提供必要条件,各类实验室、实验设备、实验场地免费向项目组学生开放,为项目顺利进行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3.项目通过结项验收后,给指导教师补助指导一个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相应工作量。

附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doc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