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二批推荐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2号)精神,结合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20〕70号)(见附件4),我校将开展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主动应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挑战,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我省区域发展需求,坚持问题导向,通过项目研究和实践,进一步理清工科人才培养路径、完善培养体系,加快工程教育改革创新,培养造就一大批多样化、创新型卓越工程科技人才。
二、项目内容
认真研究教育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指南》(见附件1),结合已有工作基础和具体情况,按照相关选题要求研究确定项目内容。
三、项目推荐
(一)项目总量。全省计划遴选10项优秀项目向教育部推荐;择优立项建设省级新工科研究和实践项目,纳入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建设范围。
(二)申报限额。全省开设有工科类专业的高校均可推荐,实行限额申报。按照文件规定,我校工科类本科在校生占学生总数的30%以上,可申报2项。支持校际、校企(行)联合开展新工科研究与实践。申报项目不得与已立项的2019年省级教改项目雷同,否则取消申报资格。
(三)推荐程序。各相关学院应结合学校新工科专业建设、工科专业结构调整和工科人才培养改革等统筹规划进行申报。经学校集中遴选、公示,确定我校推荐项目。省教育厅组织专家集中评审,确定推荐国家项目和省级立项建设项目。
四、材料报送
请各相关单位于3月25日之前将电子版汇总表发至教研科邮箱,4月2日之前准备好所有申报材料(注意:相关支撑材料不能超过50M)。申报材料提交时间及提交方式另行通知。
附件1: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指南
附件2: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汇总表
附件3: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表
附件4:《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20〕70号)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