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21〕478号)要求,教务处组织了2021年虚拟教研室申报工作。经学院申报、校外专家评审、校内评审等环节,确定拟立项名单如下:
序号 |
教研室名称 |
立项级别 |
1 |
档案学专业新文科建设虚拟教研室 |
校级,推荐省级 |
2 |
会计学新文科虚拟教研室 |
校级,推荐省级 |
3 |
工业工程虚拟教研室 |
校级 |
4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虚拟教研室 |
校级 |
5 |
物流工程虚拟教研室 |
校级 |
推荐省级的虚拟教研室如省级立项,则校级不再重复立项。
公示期2天。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教研科反映。提出异议者须注明真实姓名、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61912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