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9文章来源:学籍管理科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文件精神,根据《郑州航院专业分流管理办法》、《郑州航院学分制改革实施方案》,围绕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深化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构建满足学生多元化成长需要的培养体系,根据学校大类招生培养工作安排,现将2020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安排如下:

一、专业分流坚持的原则

1.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现信息公开、阳光操作,自觉接受师生监督。

2.学生专业分流应以学生为本,要充分尊重学生专业兴趣和志向,最大限度上保障学生自由选择专业的权利。

3.学生专业分流应符合学校与学院的专业发展规划要求。

4.在大类范围内的各专业和专业方向间进行分流。

5.合理配置教学资源,提高教育资源利用率。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本科生专业分流和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校领导、纪委、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学生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专业分流和转专业工作指导、监督监察和审核等工作。

各学院、蓝天书院成立由学院、书院主要负责人、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教学办主任、辅导员、专业负责人、有关专业教师等组成的学院、书院专业分流和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专业分流和转专业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蓝天书院大类专业学生由大类专业原所在学院负责专业分流,蓝天书院与相关学院应相互配合各环节工作。

三、分流依据

1.学生基于自身兴趣偏好和职业规划,根据大类培养阶段对专业的了解,填报专业志愿。学院在制定专业分流方案时应根据大类专业分布情况允许学生填报多个志愿。

2.第一轮开展学业成绩优秀在校一年级学生专业分流工作。依据“平均学分绩点高优先”的原则,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一定比例的一年级在校学生可申请在大类内部优先自主选择某一专业或专业方向,原则上转入学院不再考核,须同意接收。比例由转入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定,并在专业分流方案中予以公布。

3.第二轮开展其余一年级在校学生专业分流工作。按照学生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分值进行分流(学业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评分值所占权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具体测评办法由相关学院在专业分流方案和实施细则中加以落实)。

四、分流程序与时间安排

1.本次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共分为两轮,其中学生报名、学院审批、学籍异动等环节均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完成。实施大类招生的学院专业分流领导小组制订本学院的大类专业分流方案和具体实施细则,方案和细则须于2021年49日前报教务处备案。

2.各相关学院专业分流具体工作自行安排,根据培养模式,做好学生的宣传动员,让学生充分了解专业特点,引导学生正确理性选择专业。

3.第一轮专业分流工作在4月16日前完成第二轮专业分流工作在4月26日前完成。各相关学院将拟录取的专业分流学生名单在本学院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并将学生申请材料存档。公示无异议后,学院须于4月26日前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完成专业分流学籍异动工作,同时将拟录取学生名单纸质汇总表于4月26日前报送教务处。

五、其他

学生按学校批准分流后的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学习,各学院及相关部门按照分流后专业组织后续的教学及管理工作。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务处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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