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12月补办学生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9文章来源:教务处学籍科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24年12月学生证补办工作,请各单位根据本通知,做好此项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1)2024年11月29日12:00—12月3日12:00各学院通知在校生登录教务系统进行网上补办学生证报名,请严格按照报名时间报名,过期系统关闭,将无法补办学生证(凡是教务系统中没有在校照片的学生一律不允许申请补办,否则按作废处理)。

2)补办类型只有“只要学生证”,自2023年秋季学期起,不再为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统一购买火车票优惠卡(磁条),即不再补发火车票优惠卡(磁条)。坐火车需要购买学生票的同学请按照《关于进一步便利普通全日制本专科生购买优惠火车票的通知》(http://jwc.zua.edu.cn/info/1155/5138.htm)要求(具体通知内容请点蓝色字体网页链接),在一个优惠年度内(每年的10月1日至下一年的9月30日)通过12306客户端学生专区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和与学生证上一致的优惠乘车区间,经铁路12306系统与学信网进行线上信息比对,完成学生优惠资质核验后,即可享受火车票优惠购票政策(已发放的火车票乘车优惠卡仍可继续使用)。

申请补办学生证的同学须同时登录教务系统填写个人乘车信息(用于学生证上乘车区间打印,须在上述时间段内填写,过期填写或更改信息无效)。

 

相关要求:

1)家庭所在地:只用填写到当前家庭所在的省市(或县)(将依据高考生源地审核),不需要带“省”字、“市”或“县”字,因不按要求填写家庭所在地会造成打印的学生证信息错乱,凡是不按要求填写的,补办一律作废。

2)乘车区间:严格按照《附件1.火车站标准站名字典》填写火车终点站,不需要带“站”字,凡是乱填火车站的,一经发现补办一律作废;造成购票失败的,后果自负。乘车区间中的“火车终点站”填写坐火车回家最方便的火车站点,“火车终点站”要与“家庭住址”相匹配(即火车到站点填家庭住址当地火车站或附近火车站,如家庭住址为周口可以填漯河、张家口可以填北京、广西梧州可以填广州)。填写火车站点要遵循为寒暑假回家所用的原则。

◆回家不需乘火车的同学,乘车区间填写家庭所在城市名(市或县),如郑州市区学生,到站点填为“郑州”;家庭住址为河南省登封市,到站点填为“登封”,否则此页不予盖章。

3)乘车优惠是为学生回家所用,只能填写实际家庭所在地及周边相邻的火车站点,父母不在一个城市的,选择一方填写。严禁为其它用途将乘车区间随意填为北京、上海、广州等,发现随意填写火车到站点的,将不予盖章。

4)若父母长期在外地工作(如在广州、上海打工等),需要将乘车区间填为父母工作地点,则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证明材料交辅导员审核):

a、父母(或其他直系亲属)其中一人的当地居住证(或暂住证)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当地派出所或街道办或居委会公章);

b、当地户籍部门(或街道办或居委会)开具的证明;

c、父母(或其他直系亲属)所在单位开具的证明。

具备以上材料之一,即可将学生证乘车区间填写为父母(或其他直系亲属)工作所在地(注意家庭住址和火车到站点都要填为父母工作所在地,如家在南阳,父母或其他直系亲属在广州工作,则家庭住址填为:广东省广州市,火车到站点填为:广州)。

填写家庭所在地周边的车站(包括省界的跨省填写附近车站,如家庭住址为张家口的填写北京站、广西梧州填广州站等情况),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2.学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各学院辅导员首先对报名家庭所在地及乘车区间进行审核,审核起止时间:2024年12月2日8:00—2024年12月3日17:00。各学院教学办对辅导员审核通过的学生信息进行最终审核,审核起止时间:2024年12月3日8:00—2024年12月4日12:00

审核要求:(1)审核学生填的“家庭所在地”与系统中的“生源地”是否一致。若生源地信息为空,需学生提供身份证或户口页;若学生填写的“家庭所在地”与“生源地”信息不一致,需要让学生按照第1条要求提供实证材料。

2)审核“家庭所在地”与“乘车地点”(因系统中的乘车区间起点已经固定为“郑州”,系统中的“乘车地点”指的是火车终点站)是否相匹配。

3.报名结束后,各学院根据最终审核通过的报名名单开展收费工作。收费完成后,各学院持报名名单和费用到教务处学籍科(综合楼326)领取学生证材料,并由学院打印学生证(学生证打印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5日12:00)。

4.学生证打印完毕后,由教务处统一申请学校用章,并加盖学校公章,加盖公章时间另行通知,学院负责加盖注册章。

特别提醒:1)补办学生证的同学需及时关注教务系统学生证补办的进度,一旦发放状态是“已发放”,便可找所在学院的教学办领取学生证。(2)补办学生证的同学在拿到学生证的时候,要检查一下学生证上是否已经盖好注册章,加盖注册章请咨询所在学院的教学办。

教务系统补办学生证、辅导员审核、学院审核等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2。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史晓楠;审核:陈红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