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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数学期中考试选派监考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13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郑州航院公共基础课教学改革办法(试行)(校教字〔2019〕40号)》,数学学院决定为“高等数学”课程举行期中考试,龙子湖校区安排在11月16日10:00-11:40,大学路校区由于教室不足,分为两场考试,分别安排在11月16日10:00-11:40和14:30-16:10。学生所在学院负责选派监考教师,数学学院负责通知学生考试时间、地点。监考教师至少提前20分钟赶到考场,组织考场秩序,等待主考送达试卷。

 高等数学期中考试监考安排.xlsx

 郑州航院公共基础课教学改革办法(试行)(校教字〔2019〕40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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