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年度教学工作安排,我校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集中考试即将开始,为确保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期末考试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考试时间安排
(一)公共课期末考试
1.日期: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10日
2.每日考试时间:
上午9:00-10:40
下午14:30-16:10
(二)非公共课期末考试
1.日期:2024年12月23日至12月29日
2.每日考试时间
上午:08:00-09:40 10:00-11:40
下午:14:30-16:10 16:30-18:10
晚上:19:30-21:10
非公共课由开课院系根据结课时间及考试形式负责组织安排。原则上第16周结课的闭卷考试统一安排至第18周(12月23日至12月27日期间)组织。18周前难以安排的考试,可以根据情况安排到集中考试周。
二、试卷命题与组卷
本学期试卷类考试命题分为教考分离课程和不实施教考分离课程两种,具体要求如下:
(一)教考分离课程
实施教考分离的公共课原则上采取试题库随机组卷的形式。由开课单位负责建立试题库,试题总数原则上满足组成不少于10套不同试卷。
其他非公共课教考分离的课程考试,由各开课单位确定教考分离开展方式,并负责具体实施。
工作结束后,请实施教考分离的单位将本学期教考分离工作形成完整工作报告(教考分离实施的步骤、达成的效果等),报教务处备案。
(二)不实施教考分离的课程
课程负责人根据教学大纲或考试大纲要求,指定有命题经验的教师命题,每门课程的考试应准备2套试题(A、B卷),每套试题的覆盖面、难易程度、题目份量相当,试卷中的各题应有明确的得分标准,A、B两套试卷重复率不超过10%。
三、考务安排及信息查询
(一)排考
1.公共课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时间、地点和监考教师,试卷印刷审批由开课单位负责办理。
2.非公共课考试由开课单位安排。监考选派原则上以开课学院派出为主,考生人次较多的公共课,开课学院无法安排的考场由教务处协调派出。
3.自教学周第17周(12月16日)起至本学期考试结束,全校教室不再区分学院,考场集中安排至01教学楼、03教学楼。
(二)信息查询
1.监考查询
监考发布后由各院部通知监考教师查询个人监考任务,监考教师在查询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本单位教学办公室。
监考教师查询渠道一:登录我校教务管理系统(http://jwglxt.zua.edu.cn/eams/homeExt.action),位置为:考试管理-考试安排,学年学期切换至2024-2025学年第1学期,查询监考任务;
监考教师查询渠道二:查询学院公布的电子考表。
2.考生查询
考生于排考发布以后登录我校教务管理系统,位置为:我的课程-我的考试,学年学期切换至2024-2025学年第1学期,查询考试安排。
四、有关要求
(一)各级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三会”
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召开“三会”:一是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结合本单位情况研究考试实施的各项工作,明确试卷保密工作事宜;二是召开教职工会议,研究和布置有关考试的各项具体工作,组织监考教师学习《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考试工作手册》(附件1);三是召开学生动员会,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申明考试的目的、要求和纪律,教育学生端正考试态度,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消除考试作弊动机,树立公平竞争意识。
(二)严格试卷保密,确保试卷安全
试卷(包括标准答案及评分办法)在启用前属教学绝密文件,接触试卷的教师及其教学管理人员要增强保密意识和责任感,在试卷印刷、输送、封存等各环节做好保密工作,严禁以微信、QQ、飞讯、电子邮箱、网盘等任何电子或网络方式传递试卷。
在试卷的印刷、封存、发放过程中,要严格履行交接签名手续,落实责任制。命题教师要妥善保存试题底稿,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任何人暗示试卷内容,杜绝泄题事件的发生。
各院(系)要采取严格保密措施,加强对有关人员的保密教育,防患于未然。一旦发现有失密现象,要及时上报教务处,同时按照学校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强化诚信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各学院(部)要集中开展专项教育,营造严谨、诚信的考试氛围,组织学生学习《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修订)》、《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规定,组织学生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附件2)并张贴到学院公示栏以及常用教室内,使学生充分认识考试违纪的严重后果,增强诚信考试的自觉性。教育要做到全覆盖,不遗漏一个学生。
(四)积极主动作为,认真复习备考
各学院(部)要积极行动、主动作为,将诚信教育与学习帮扶相结合,以学生党支部、班级为单位,以学生党员和学习优秀学生为骨干,采取多种形式组建学习帮扶小组,主动帮助成绩差的同学,做好复习。
(五)严肃考试纪律,依法依规处理
对于在考试中违反考场纪律或作弊的学生,各学院要及时做好相关处分材料收集,及时反馈,并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修订)》(校学[2017]50号)和《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修订)》(校学字[2018]75号)严肃处理。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校研[2023]18号)第九条第2款规定,在校期间因违反考试纪律或考试作弊受到纪律处分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六)加强巡查,严肃考风考纪
期末考试巡视工作由学校督导专家巡视组和院系巡视组负责,巡视要覆盖全校考场,对考场试卷送达情况、监考教师到位情况、监考职责履行情况、学生考风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各学院巡视组,学院主要领导担任组长,负责本单位的巡视安排,成员包括学院领导、学院督导专家、学院辅导员等。考试期间,学院巡视组对本学院学生到位情况、考风考纪情况进行巡视检查。
教务处 学生处 教学评估与质量控制中心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