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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5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全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91号)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构建由学校、二级单位、教学实验室组成的三级联动的教学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现将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请各学院下载《郑州航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见附件),经由各单位党政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后(一式两份),于419日前交至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综合楼332室),教务处负责统一请学校领导签字。

二、相关要求

(一)安全责任书签订年限为一年一签,根据责任条款履行职责。责任书的签订时间统一为2019419日。

(二)各学院要按要求逐级分层落实责任制。完善安全管理体制,确保安全责任逐级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贯穿全部环节。

(三)各学院要实现对教学实验室安全的全过程、全要素、全方位的管理和控制,优化安全管理机制,确保安全管理环节严密、分工细密、衔接紧密,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附件:郑州航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教务处   

2019415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刘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