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全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9〕1号)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构建由学校、二级单位、教学实验室组成的三级联动的教学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现将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请各学院下载《郑州航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见附件),经由各单位党政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后(一式两份),于4月19日前交至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综合楼332室),教务处负责统一请学校领导签字。
二、相关要求
(一)安全责任书签订年限为一年一签,根据责任条款履行职责。责任书的签订时间统一为2019年4月19日。
(二)各学院要按要求逐级分层落实责任制。完善安全管理体制,确保安全责任逐级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贯穿全部环节。
(三)各学院要实现对教学实验室安全的全过程、全要素、全方位的管理和控制,优化安全管理机制,确保安全管理环节严密、分工细密、衔接紧密,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附件:郑州航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教务处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