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学成果奖评审及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9文章来源:教研科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1〕371号)和《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学成果奖评审办法》(校教字2021〕1)的规定,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学成果奖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规定组织申报。

一、申报范围

凡符合《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学成果奖评审办法》的规定,且是2020年1月1日以后完成的教学成果,均可由教学研究成果主持人提出申报。

教学成果是指符合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反映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突出教育教学改革,具有原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教学成果应针对当前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方法,实施效果显著,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推广效果。

主要包括: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强化实践育人环节、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增强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

教学成果的主要形式为反映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论文、著作及视频影音等。

二、评审及推荐程序

1.申报人填写《郑州航院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表》,并准备相关文字材料。

2.各二级单位对申报成果进行初评并按推荐顺序排序。

3.学校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确定获奖成果名单和级别,其中校教学成果一等奖将推荐参评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

4.将获奖教学成果名单上报主管副校长批准后正式行文公布。

5.组织获校教学成果一等奖相关负责人申报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要求:各二级单位要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省教学成果奖申请表进行论证,学校将在二级单位论证的基础上对全校省教学成果奖申请表开展进一步论证。

三、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各二级单位于1月3日前完成推荐工作并将推荐的相关材料报送教研科。

1.申报材料:

1)各教学成果的《郑州航院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表》(见附件1),纸质版一式七份。

2)教学成果支撑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二份(复印材料不退),原件由各二级单位当场核验完毕后退回。

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及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不超过50页PDF格式文档)。

3)《郑州航院教学成果奖汇总表》(见附件2),按推荐顺序排序,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即使一项也需填写)。

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教研科邮箱:jyk@zua.edu.cn。

2.材料报送方式时间地点

报送方式:所有材料均由二级单位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单独报送。

报送截止时间:2022年1月3日17:00;

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点:综合楼333室。

电话:0371-61912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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