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评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24文章来源:教研科 浏览次数:

各相关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24号)文件精神,为持续推进本科专业建设内涵式发展,学校拟开展已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本次评价对象为2019年—2020年获批的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附件1)、2021年获批的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进行建设情况汇报。

二、评价内容与要求

评价内容涵盖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达标情况和专业建设成效2部分,其中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达标情况为否决性指标。

(一)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达标情况包含培养目标、课程体系、教学规范、师资队伍、教学条件及质量保障等;

(二)专业建设成效包含专业定位与特色、人才培养成效、教学研究与改革成效、师资队伍建设成效;

(三)学院(部)所获成果仅限一个专业使用,不能重复使用。

三、评价结果及使用

评价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达标情况均须达标,否则直接确定为不合格。专业建设成效指标得分85分(含)以上的为优秀,60分(含)-85分的为合格,得分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达标情况不合格的,立即整改,持续推进;专业建设成效指标未达到优秀的,相关专业所在学院拟出改进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计划与目标。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部)于2022年6月30日11点前将学院院长签字盖章的《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评价报告》(附件2)、《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自评表》(附件3)各10份、《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评价汇总表》(附件1)1份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综合楼333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jyk@zua.edu.cn。

2.学校近期将召开“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情况研讨会”,请各学院做好本学院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情况汇报准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提前做好准备。

联系电话:0371-61912506


                                                                                教务处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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