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高等教育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7文章来源:教研科 浏览次数:

各教学院(部):

根据《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做好高等教育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豫高教学会〔2023〕3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高教学会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的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研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项目研究质量,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河南省高教学会2021年高等教育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我校获批立项的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项目(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一)项目是否按照《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公布2021年度河南省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豫高教学会202212号)要求和《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二)项目负责人和成员作为第一署名人是否有正式发表的论文、正式出版的专著等成果,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等成果。

(三)成果是否标明“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项目XXX号”字样。

三、检查方式

各相关学院按照本通知要求,负责对本单位申请立项的高等教育研究项目进行检查。

项目负责人应填写《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2,以下简称《项目检查表》),各相关学院对《项目检查表》及相关成果材料进行审查并提出评价意见。

四、有关要求

各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次高教学会高等教育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并填写《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3,以下简称《汇总表》),并于2023年4月10日前,将《汇总表》(一份,加盖学院公章)、《项目检查表》(一份,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综合楼333室)。同时将《汇总表》、《项目检查表》电子版发送至教研科邮箱jyk@zua.edu.cn。

联系电话:0371-61912506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史晓楠;审核:李武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