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年度校级课程思政立项项目验收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08文章来源:教研科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本科高校课程思政项目建设和2020-2021年度课程思政立项项目验收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3350号)文件精神,我校将组织2020-2021年度校级课程思政立项项目验收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20年度立项建设的校级课程思政教学团队和课程思政综合性教学研究示范中心;

2021年度立项建设的校级课程思政教学团队和课程思政特色化教学研究示范中心。

二、验收条件

验收对象应完成建设项目《任务书》中的建设内容和预期成果等任务,并达到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本科高校课程思政建设的指导意见》(教高〔2020〕314号)中规定的课程思政示范中心、教学团队建设要求。

三、验收程序

验收采取学院自评、实地抽查验收等方式。

1.学院自评。建设学院开展自评,包括各建设项目的建设目标达成情况、特色与创新等。

2.实地考察验收。学校将对立项建设项目进行实地考察监督验收

四、验收结果

验收结果分为“通过”、“暂缓通过”和“不通过”。验收“通过”的项目认定为“校级课程思政教学团队”、“校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暂缓通过”的整改期一年,整改期满接受复验;“不通过”的项目取消立项。

五、验收要求

申请验收认定的项目需提供材料如下:

1.课程思政教学团队。验收认定申请表及支撑材料、汇总表(附件1)。

2.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验收认定申请表及支撑材料、汇总表(附件2)。

以上电子材料发送到邮箱jyk@zua.edu.cn。发送邮件须在主题栏中注明课程思政+报送学院名称”,文件夹内包含的个人文件夹按“姓名+申报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姓名+验收教学团队/教学研究示范中心”格式命名。

请各院部于1012日中午12点前将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报送综合楼333室,逾期不再受理。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薛绍华 审核:李武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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