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本科高校产教融合系列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1文章来源:教研科 浏览次数:

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3年度本科高校产教融合系列项目的通知》(教办高〔2023〕348号)文件精神,为全面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进一步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构建产业需求和人才培养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学校现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级本科高校产教融合研究项目、第二批产教融合品牌项目和产教融合示范学院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本科高校产教融合研究项目

2023年度本科高校产教融合研究项目重点支持本科高校的产教融合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此专项研究经费由合作企业和高校共同承担,没有企业实质性参与和支持的研究项目不予立项。

(一)申报要求

1.选题要求。原则上项目选题应依据《2023年河南省本科高校产教融合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指南》)进行。《指南》条项均为选题内容的大方向,申请者应参考《指南》,根据学校和个人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申报项目。

2.申报人员要求

1)项目主持人及项目组所有成员应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过硬。

2)重点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须有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3)项目主持人具有负责指导或承担项目研究的能力,必须切实负责指导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4)项目主持人只能主持申报1项项目,项目主持人及其他成员参与项目数量不得超过2项。项目组成员应由高校、行业企业或校企合作单位有关人员共同组成,成员总数一般不超过15人。

5)已列入厅级(含厅级)以上的研究项目,不得再重复申报;在研尚未结项的省级教改项目和省高等教育学会开展的高等教育研究项目主持人,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项目。项目主持人所在院部应严格审核项目申报人资格,确保申报人符合申报条件。

3.研究期限

本次项目研究期限自项目批准立项之日起,原则上2年内完成。

4.结项要求

项目研究成果可包括项目研究报告,高校专业、基地、课程、平台等方面产教融合实践成果,以及相关论文等材料。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河南省教育厅产教融合研究项目”字样(含项目名称和编号),未注明者不予承认。拟发表证明不作为申请项目结项依据。

(二)申报限额

产教融合研究项目采用限额申报,我校限额6项(重点项目2项,一般项目4项)。各学院限报重点项目1项,一般项目1项。

二、第二批产教融合品牌项目

(一)推荐范围

推荐范围为2018年以来各本科高校已经实施完成或接近完成(完成三分之二以上)的产教融合项目,已评为产教融合品牌项目的不再申报。推荐项目类型主要包括:共建产业学院、共建专业、共建课程、共建教材、协同育人师资培训、共建实践教学条件和基地、共同开发创新创业教育、共同促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共建实验室、共建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共同举办大赛以及其它取得一定成果或具有良好合作前景的产教融合项目。其中,共建产业学院不含省教育厅评定或统一布局的各类特色学院,如省级重点现代产业学院、行业学院、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鲲鹏产业学院等。

(二)推荐条件

1.推荐项目应符合《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8〕47号)总体要求,在服务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科技创新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或具备良好的合作前景。

2.申报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产教融合工作,具有良好的校企合作基础,产教融合机制完善,有成效、有特色。

3.合作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行业内有一定的知名度,企业信用良好,有一定的资金或软硬件投入,合作成效明显。

三、产教融合示范学院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为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二级学院。

(二)申报条件

1.专业设置与区域产业发展具有高度契合性,相关专业已经列入“国家级一流专业”或“省级一流专业”建设范围,具有相对优势。

2.相关产业列入区域发展整体规划,参与的企业主体参考产教融合型企业相关要求,在区域产业链条中居主要地位,或在区域产业集群中居关键地位。

3.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与管理团队,其中企业参与的专兼职从事教学与管理工作的人员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比例应占到三分之一以上。

4.产教融合成效突出。企业深度参与专业建设规划、培养方案制订、教材开发、实习实训等人才培养全过程,企业育人主体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构建与行业、企业协同办学、协同育人、协同创新的人才培养体系,获有产教融合品牌项目。

5.相关平台和载体建设支撑有力。建设有产科教融合平台或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如特色学院、国家或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等,与企业共建有创新创业平台、研发中心等,承担来自行业企业的横向课题较多。

6.产教融合体制较为完善。学校、学院高度重视产教融合工作,有认识、有举措,所需经费、政策支持有力,相关制度健全,建立有利于产教融合的人事管理、考核分配制度和运转高效的管理体系。

(三)遴选与建设

1.遴选认定。遴选采取学校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议、省教育厅审批,必要时现场考察等方式,优先支持在我省新兴材料产业集群、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先进装备产业集群、现代医药产业集群、现代食品产业集群、现代轻纺产业集群的28个重点产业链深入开展校企合作的二级学院。

2.宣传展示。对遴选为产教融合示范学院的本科高校二级学院,省教育厅将分发匾牌,并委托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加强宣传展示,推广好的做法与经验。各示范学院每2年提交一次年度报告,省教育厅将适时抽检,实行动态评价和名录清单更新制度。

3.重在建设。省教育厅对遴选为产教融合示范性二级学院的,在产教融合项目申报和相关政策上给予相应支持。

(四)申报限额

产教融合示范学院项目采用限额申报,我校限额申报1-3项,各学院限报1项。

四、材料报送

1.2023年度本科高校产教融合研究项目

2023年河南省本科高校产教融合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2)一式九份及支撑材料一式两份;《2023年河南省本科高校产教融合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

支撑材料可包括:立项申请书中列出的项目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5年来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包括与项目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前期实践代表成果等。支撑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学校评审后,获得推荐的老师需在系统上传相关材料,届时另行通知。

如果有合作协议等,请提前盖章。无章的合作协议在评审时视为无协议。

2.第二批产教融合品牌项目

《本科高等学校产教融合品牌项目申报书》(附件4)一式九份及支撑材料一式两份;《汇总表》(附件5)一式一份,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

获得推荐后,需在系统填报,届时另行通知。

3.产教融合示范学院

《河南省产教融合示范性本科高校二级学院申报书》(附件6)一式九份和相关支撑材料一式两份,其中支撑材料包括示范学院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成效以及相关政策、保障措施、规章制度等其他必要的支撑材料)。《汇总表》(附件7)一式一份,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

学校评审后,获得推荐的学院在系统上传相关材料,届时另行通知。

如果有合作协议等,请提前盖章。无章的合作协议在评审时视为无协议。

请各单位做好项目申报的资格审核工作,并于2023年10月23日17:00前将上述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到邮箱jyk@zua.edu.cn。发送邮件须在“主题”栏中注明“产教融合系列项目+报送学院名称”,文件夹内包含的个人文件夹按“姓名+申报产教融合研究项目”、“姓名+申报产教融合品牌项目”、“姓名+产教融合示范学院”格式命名。同时将上述申报材料纸质版2023年10月23日17:00前交至教研科(综合楼33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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