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5文章来源:教研科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校教字〔2019〕131号),现开展2023年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以下简称“校级教改项目”)结项验收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结项范围

1.2022年校级教改重点项目和2023年校级教改一般项目应当结项。如不能结项,由项目主持单位提出意见后报教务处,并提交延期申请并填写《延期结项汇总表》(见附件4),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年。

2.2022年校级教改一般项目、2021年校级教改重点项目以及2020年立项但未曾参与结项的校级教改项目必须申请结项。

3.2023年校级教改重点项目可以申请结项。

二、结项组织

2023年校级教改项目结项工作由教务处、教学评估与质量控制中心、创新创业中心、蓝天书院、“互联网+”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和各学院共同组织,原则上立项评审单位组织项目的结项验收工作。

(一)学分制专项、审核评估专项、书院制专项、课程思政专项、创新创业教育专项及其他部门的校级教改项目

学分制专项及其他部门的校级教改项目由教务处组织验收工作。

审核评估专项由教学评估与质量控制中心组织验收工作。

书院制专项蓝天书院组织验收工作。

课程思政专项“互联网+”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组织验收工作。

创新创业教育专项由创新创业中心组织验收工作。

1.材料要求

材料1:《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项申报表》(见附件1)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

材料2:《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项报告》(见附件2)纸质版6份及电子版;

材料3:支撑材料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所有支撑材料排成一个PDF版文档,首页为目录);

材料4:《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项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

材料5:如有申请延期,须提交延期申请书面报告及《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延期结项汇总表》(见附件4)纸质版各1份及电子版。

2.报送时间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3日。

3.报送方式

所有材料由项目所在单位统一报送,不接收个人单独报送。提交电子材料要求一个项目对应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为“项目负责人姓名”,文件夹内包含附件1、附件2、支撑材料或延期申请;项目所在单位填写附件3和附件4统一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

1)学分制专项及其他部门的校级教改项目

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综合楼333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yk@zua.edu.cn。

联系人:史晓楠     电话:0371-61912506

2)审核评估专项

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教学评估与质量控制中心(综合楼322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xpg@zua.edu.cn。

联系人:刘萍莉     电话:0371-61912752

3)书院制专项

纸质版材料报送至龙子湖校区07C408,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chen350350@163.com。

联系人:陈       电话:0371-61912975

4)课程思政专项

纸质版材料报送至“互联网+”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06A318),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3273806860@163.com

联系人:魏     电话:15195802160

5)创新创业教育专项

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创新创业中心214室(07教学楼西北角),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czx@zua.edu.cn。

联系人:冯志红     电话:0371-61912758

(二)各教学院(部)立项的重点项目(不含专项)、一般项目(不含专项)、课堂教学改革专项、课程建设专项

各教学院(部)立项的重点项目(不含专项)、一般项目(不含专项)、课堂教学改革专项、课程建设专项由项目所在教学院(部)组织验收工作。

各教学院(部)根据各自验收工作实际需要,决定收取材料的内容、数量及时间,包括但不限于《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项申报表》、《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项报告》、支撑材料、《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项汇总表》、延期申请书面报告及《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延期结项汇总表》等。

三、验收结果

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其中验收结果为优秀的比率原则上不超过验收项目数量的30%。

四、验收部门工作安排

1.各教学院(部)教学评估与质量控制中心、创新创业中心、蓝天书院、“互联网+”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应提出建议专家名单(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时间安排和工作方案,并至少提前三天将纸质版验收方案(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报送教务处备案,电子版发送至教研科邮箱jyk@zua.edu.cn

2.验收结束后,应及时公示验收结果,公示期2天以上。

3.由各教学院(部)教学评估与质量控制中心、创新创业中心、蓝天书院、“互联网+”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组织验收的项目结项申报表结项报告、支撑材料、结项汇总表(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延期结项汇总表(如有,主管领导签字、盖章)以及公示截图(盖章)各一式一份于12月18日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相应电子版发送至教研科邮箱jyk@zu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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