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专业建设,提升专业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郑州航院教学团队负责人管理办法》(校政字[2019]6号)规定,学校将开展2021-2023年教学团队负责人考核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学校统一聘任的教学团队负责人。三类负责人有兼任岗位的,兼任岗位也需进行考核。
二、考核程序
通过教学团队负责人自评—学院考核小组初评—学校专家组考核等程序开展,采取评分与评级相结合的方法,最终以评级体现考核结果。请各学院考核小组结合考核指标体系和教学团队负责人工作成效客观、公正地进行考核。学校对教学团队负责人考核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结合学院初评结果,最终确定考核等级。
三、考核方式
各学院考核小组,需根据《郑州航院教学团队考核指标体系》(附件1),在各教学团队负责人自评的基础上,对教学团队负责人2021-2023年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全面考评与审核,初步认定考核结果(工作出色、成效突出为优秀,评分区间90-100分;履行工作职责并取得实绩为合格,评分区间60-89分;未完成工作为不合格,评分区间60分以下,其中原则上专业负责人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比例不超过30%(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可以不在指标约束范围内);课程组负责人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比例不超过30%),并将考评意见及考核结果提交教务处。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将汇总好的《郑州航院专业负责人考核表》(附件2,一式五份)、《郑州航院课程组负责人考核表》(附件3,一式五份)、《郑州航院实践教学负责人考核表》(附件4,一式五份)、《郑州航院教学团队负责人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5,一式一份,对初评结果为优秀的教学团队负责人,按类别进行排序)的纸质版于2024年1月16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综合楼33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yk@zua.edu.cn。
联系人:薛绍华
电 话:61912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