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校教字〔2019〕131号)(见附件1),2024年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参照《2024年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指南》(见附件2)。
本年度设教考分离专项、学分制专项、课程思政专项、书院制专项、创新创业教育专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专项、就业指导专项,专项课题的研究内容及课题承担者由专项课题工作小组确定。
二、申报条件
(一)人员要求:项目主持人原则上由从事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者并具备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具备初级职称人员作为主持人申报项目需主讲过1门专业课程,教学效果良好、参加过校级或厅局级以上教研项目研究。
教考分离专项课题主持人原则上应为该课程主讲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或教育教学管理经验,参与过相关教学研究与实践项目。
书院制专项课题主持人应具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历、较高的研究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参与过相关项目研究。
创新创业教育专项课题主持人原则上应参与指导学生获得B类及以上学科竞赛省级及以上奖项,或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省级立项,或是创新创业示范课程的团队成员。
就业指导专项课题主持人原则上为现从事学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人员、教学教研人员、辅导员,或指导学生获得省级及以上就业类竞赛活动奖项,或主持参与校级以上就业指导类课题(已结项)。
项目主持人和团队成员限主持1项或参与2项教改项目,项目成员数量(含主持人)限8人。
项目主持人有未结项的校级教改项目,原则上不得继续申报新的校级教改项目。
(二)申报要求:各单位要完成对校级教改项目的初审工作,并签署明确的推荐意见。各单位要做好对项目主持者、参与者的资格审查,做到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双把关”。确保参与者政治过硬、参与教师的师德师风表现过硬。
(三)研究时限
项目(含专项)研究时限为1-2年,其中重点项目1-2年;一般项目1年。
(四)专项课题要求
立项指南为参考题目,申报人可以结合研究内容与立项指南自拟题目。教考分离专项本年度主要研究与实践内容为对《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大学英语》《大学物理》等公共基础课和学科基础课实施教考分离改革实践。
教考分离专项、学分制专项、课程思政专项、书院制专项、创新创业教育专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专项、就业指导专项课题的申报不占院(部)的指标限额,申请人条件和要求由各专项课题工作小组审定。如遇流标,由各专项课题工作小组确定是否通过其他委托形式进行研究。
三、申报指标限额
各教学院(部)申报限额如下,其中教考分离专项、学分制专项、课程思政专项、书院制专项、创新创业教育专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专项、就业指导专项课题不占限额指标。
教学院部 |
申报限额 |
基础指标 |
教考分离专项 |
学分制专项 |
合计 |
重点项目 |
一般项目 |
重点项目 |
一般项目 |
商学院 |
1 |
7 |
|
1 |
|
9 |
管理工程学院 |
1 |
4 |
|
1 |
|
6 |
经济学院 |
1 |
5 |
|
1 |
|
7 |
信息管理学院 |
1 |
4 |
|
1 |
|
6 |
航空发动机学院 |
1 |
2 |
|
1 |
|
4 |
航空宇航学院 |
1 |
2 |
|
1 |
|
4 |
民航学院 |
1 |
2 |
|
1 |
|
4 |
材料学院 |
1 |
2 |
|
2 |
|
5 |
土木建筑学院 |
1 |
4 |
|
1 |
|
6 |
艺术设计学院 |
1 |
2 |
|
1 |
|
4 |
文法学院 |
1 |
2 |
|
1 |
|
4 |
外国语学院 |
1 |
2 |
|
2 |
|
5 |
数学学院 |
1 |
1 |
4 |
5 |
|
1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2 |
|
1 |
|
4 |
体育与公共艺术部 |
1 |
2 |
|
1 |
|
4 |
南乌拉尔学院 |
1 |
1 |
|
1 |
|
3 |
机械工程学院 |
1 |
2 |
|
1 |
|
4 |
计算机学院 |
1 |
4 |
|
1 |
|
6 |
电子信息学院 |
1 |
2 |
|
1 |
|
4 |
自动化学院 |
1 |
2 |
|
1 |
|
4 |
其他部门 |
25 |
|
|
|
25 |
合计 |
99 |
4 |
26 |
10 |
139 |
四、项目评审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各教学院部评审程序(含基础指标、教考分离专项)
各教学院(部)成立项目评审小组,负责对本单位拟申报的校级教改项目进行评审、公示,按推荐顺序报送教务处,最终上报的项目数不得超过本单位的指标数量。
各教学院(部)评审程序和要求如下:
1.动员、组织本单位教职工撰写项目申报书;
2.各教学院(部)对本单位拟上报的项目组织评审,评审方案应当提前3天向教务处备案;
3.各教学院(部)公示,公示期2天以上;
4.各教学院(部)将公示无异议的评审结果按单位推荐顺序报送教务处。
各职能部门申报项目(不含专项)由所属部门初审、排序后于2024年3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至教务处(申报书一式5份,汇总表盖章版1份,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教研科邮箱:jyk@zua.edu.cn)。
(二)专项评审程序(含学分制专项、课程思政专项、创新创业专项、书院制专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专项、就业指导专项)
1.各单位对本单位拟上报的项目进行资格初审;
2.各单位将初审通过后的项目按单位推荐顺序报送至相关各单位。(其中各单位报送创新创业中心项目不超过3项);
3.各相关单位专项课题工作小组组织评审,于2024年3月12日前将公示无异议的评审结果报送教务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教研科邮箱:jyk@zua.edu.cn)。
五、报送材料要求
(一)基础指标中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教考分离专项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具体要求:
1.材料要求
材料1:《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见附件3)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
材料2:《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汇总表》(见附件4)纸质版1份(经主管院长签字后加盖学院公章)及电子版;
材料3:各教学院(部)提交公示截图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1份。
2.报送时间和地点
各教学院(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3月12日。
纸质材料送至教务处教研科(综合楼333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yk@zua.edu.cn。
所有材料由单位统一报送,不接收个人报送。
联系人:薛绍华 电话:0371-61912506
(二)课程思政专项申报材料交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办公室,具体要求:
1.材料要求
材料1:《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见附件3)纸质版5份及电子版;
材料2:《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汇总表》(见附件4)纸质版1份(经主管领导签字后加盖部门公章)及电子版;
2.报送时间和地点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3月5日。
纸质材料送至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办公室07楼C座511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myggyx2021@163.com。
所有材料由单位统一报送,不接收个人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牛志杰 电话:0371-61912182,
(三)书院制专项申报材料交蓝天书院,具体要求:
1.材料要求
材料1:《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见附件3)纸质版5份及电子版;
材料2:《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汇总表》(见附件4)纸质版1份(经主管领导签字后加盖部门公章)及电子版;
2.报送时间和地点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3月5日。
纸质材料送至龙子湖校区16号楼106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chen350350@163.com。
所有材料由单位统一报送,不接收个人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梅 电话:0371-61912985
(四)创新创业教育专项材料报送:
1.材料要求:
各学院将评审通过项目的《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5)纸质5份和电子版,《2024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创新创业教育专项)立项汇总表》(附件6)主管领导签字加盖部门公章,纸质1份和电子版(WORD版及加盖公章后的PDF版),电子版以“**学院双创教改项目推荐”命名。
2.报送时间和地点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3月5日。
纸质材料送至创新创业中心214室(07教学楼西北角),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cjy@zua.edu.cn。
联系人:冯志红 电话:0371-61912758
(五)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专项,材料报送具体要求:
1.材料要求
材料1:《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见附件3)纸质版5份及电子版;
材料2:《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汇总表》(见附件4)纸质版1份(经主管领导签字后加盖学院公章)及电子版;
2.报送时间和地点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3月5日。
纸质材料送至实验室管理科(05A10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sysgl@zua.edu.cn。
3.其他
所有材料由学院统一报送,不接收个人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韩衍昭 电话:0371-61912216
(六)就业指导专项材料报送:
以学院(部门)为单位进行资料报送,各学院(部门)择优推荐不超过3项。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材料内容
1.《郑州航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就业指导专项立项申请书》(附件1)纸质版5份和电子版。
2.《郑州航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就业指导专项立项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
3.纸质版材料需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电子版以“**学院(部门)就业指导教改项目推荐”命名。
(二)报送时间和地点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3月5日。
纸质材料送至招生就业处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办公室(综合楼21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yzd@zua.edu.cn。
联系人:王珊 电话:0371-61912538
六、说明
各单位应认真对待此次申报工作,对申请人的资格、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以及申请书的质量做到严格审查,公正评审。申报材料严禁弄虚作假、重复申报,一经核实,取消本年度立项资格,并核减下年度单位指标。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