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校级虚拟教研室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1文章来源:教研科 浏览次数:

各教学院(部):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新型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结合《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10号)中建设目标要求及《郑州航院虚拟教研室建设与管理办法》(教发〔2023〕28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学校拟对在建的“档案学专业新文科建设虚拟教研室”等5个校级虚拟教研室的建设情况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获批建设的2022年校级虚拟教研室,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程序

(一)各虚拟教研室负责人对虚拟教研室的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完善虚拟教研室平台建设。

(二)虚拟教研室负责人填写《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虚拟教研室建设项目验收报告》(见附件2),并提供验收报告中已完成目标的相应佐证材料。

(三)学校组织评审专家对各虚拟教研室提交的验收报告及相关附件材料进行审阅,根据申报书中目标完成达成度及相关佐证材料的完备程度与虚拟教研室平台建设及使用情况,得出验收结论。

三、验收结论

验收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一)对于通过验收的虚拟教研室给予一定的奖励以支持开展虚拟教研室后续建设,考核优秀的虚拟教研室优先推荐为省级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

(二)验收不合格的虚拟教研室将淘汰。

四、材料报送

2024年4月15中午12: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虚拟教研室建设项目验收报告》(一式五份)、相关佐证材料(一份)及汇总表(附件3,一份)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综合楼333室),并将验收报告、相关佐证材料及汇总表电子版文件请以:负责人姓名+教研室名称来命名打包后统一发送至教研科邮箱jyk@zu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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