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5文章来源:教研科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学成果奖评审办法》(校教字〔2021〕1号)(附件1)的规定,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规定组织申报。

一、申报范围

凡符合《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学成果奖评审办法》的规定,原则上是2022年1月1日以后完成的教学成果,均可由教学研究成果主持人提出申报。

二、奖项设置

此次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设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共三个等次。其中获得校级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的成果将优先推荐参评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

三、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坚持引导优秀人才终身从教,在同等水平情况下,向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的教师倾斜;坚持示范引领,重在应用推广,促进教学领域人才培养能力的整体提升。

四、申报要求

1.教务处只接受各教学单位推荐的成果,不受理个人申请。超过1个以上的成果,教学单位应排序推荐申报。两个及以上单位完成的成果,由主持人所在单位申报。同一教学单位内容相同或相似的项目限报1项,作为主持人的成果限报1项。

2.各教学单位对申报成果进行初评并按排序推荐,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以及2022和2023年度结项结果为优秀的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优先推荐成果奖申报。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学成果奖励工作,加强领导,认真组织,高质量做好教学成果奖励申报工作。

2.做好政治把关。各教学单位要对推荐成果主持者、参与者的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进行审查,确保其政治过硬、师德表现过硬。

3.坚持公平公正。各教学单位要择优遴选符合条件的成果,严格工作纪律,确保公平公正。拟推荐成果要通过教学单位网站等显要位置和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六、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一)成果报送材料

1.《郑州航院教学成果奖申请表》(见附件2)

2.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教学成果报告(5000字左右,需附查新查重证明)。

3.与成果相关的国家级和省级教学、科研项目。

4.教育教学研究代表性论文论著。限10篇论文、3部著作。

5.获得奖励。成果及主要成员获得的地市级以上奖励。

6.新闻媒体报道。省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宣传报道。

7.教材成果须提交样书及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不超过50页PDF格式文档)。

上述纸质材料中的第1项《申请表》单独成册,2-7项材料按顺序合装成册(要求见附件3)。纸质材料要用档案袋装好,每袋限装一项成果的材料,并将《申请表》封面(复印件)贴于档案袋的正面。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二)教学单位报送材料

各教学单位于5月10日前完成推荐工作并将如下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具体如下:

1.申报材料

1)《郑州航院教学成果奖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七份。

2)教学成果附件材料(支撑材料)复印件(上述“成果报送材料”中的第2-7项,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一式2份,原件由各教学单位当场核验完毕后退回。

3)《郑州航院教学成果奖汇总表》(见附件4),按推荐顺序排序,并加盖教学单位公章。

2.材料报送方式、时间和地点

报送方式:所有材料均由教学单位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单独报送。

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教研科邮箱:jyk@zua.edu.cn。

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5月10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地点:综合楼333室。(联系人:薛绍华,联系电话:0371-61912506)

附件1:关于印发《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学成果奖评审办法》的通知

附件2:郑州航院教学成果奖申请表

附件3:郑州航院教学成果奖附件材料

附件4:郑州航院教学成果奖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4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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