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成绩录入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0文章来源:教务科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规范课程成绩录入,确保学生学业成绩的真实性和时效性,保证成绩录入工作按时有序进行,现将成绩录入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绩录入时间

1.非考试周安排的各类结课考试、结课论文、大作业等,应在该门课程考试、考核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成绩录入及考试资料存档工作;考试周安排的考试应在考试结束后两周内完成成绩录入及考试资料存档工作;理论课程成绩录入及考试资料存档工作须在最后一场考试结束后两周之内完成。(截止时间为71423点)

2.各类实验、实习、课程设计等实践类课程的成绩录入须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完成。(截止时间为9123点)

3.教师因不可抗力无法按时录入成绩的,应由任课教师填写《郑州航院成绩延迟录入申请表》(由开课单位存档备查),开课单位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开课单位在考试周结束后一周内统计汇总并向教务处提交《郑州航院成绩延迟录入汇总表》(由教务处存档备查),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可在延迟录入批次安排成绩录入。经批准延迟录入的课程须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完成成绩补录。(截止时间为9123点)

二、成绩录入要求

1.关于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的比例设置及录入

每门课程成绩分为“平时成绩”、“期中成绩”、“实验成绩”“期末成绩”四项,任课教师可根据课程实际需要设置分项成绩所占百分比,各分项成绩比例之和应为100%,总评成绩由系统自动生成。请确认比例设置无误后再录入成绩,成绩一旦提交,各项比例将无法修改。

2.任课教师应为成绩录入名单中的每一名学生录入考试成绩,缓考、缺考、考试违纪等情况应如实记录。办理缓考的学生应在期末考试一栏录入“缓考”并将平时成绩等其它分项成绩录入。

3.教师应及时检查阅卷评分的准确性,确认无误后在教务系统录入成绩,录入后可先保存,仔细检查无录入错误后再确认提交,提交即发布,成绩一经发布原则上不得修改。

4.如出现个别学生分数误判、误登的,须填写《郑州航院成绩更正申请表》,按流程办理成绩更正手续。所有成绩更正手续须由教师本人办理,其他人不可代办。

成绩更正应在下一学期补考安排之前完成,若由于成绩更正影响学生补考、重修选课、学籍异动、毕业审核、评优评先等,后果由任课教师及开课单位承担。

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定后准予授予学位的毕业生成绩,在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召开后不允许更改。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更改的,需开课学院报请校领导审核。

成绩更正的其他情况如未按时录入、在成绩录入截止时间后整班成绩重置等,视情节轻重按照《郑州航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并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

附件1:《郑州航院教师端成绩录入操作手册》

附件2:郑州航院成绩延迟录入申请表

附件3:郑州航院成绩延迟录入汇总表

附件4:郑州航院成绩更正申请表

附件5:郑州航院成绩更正附件上传格式及要求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王璐;审核:陈红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