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级虚拟教研室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8文章来源:教研科 浏览次数:

各教学院(部):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新型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10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虚拟教研室建设验收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24〕365 号)建设要求,我校决定组织开展省级虚拟教研室建设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1 年、2022 年获批立项的省级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程序

(一)各虚拟教研室负责人对虚拟教研室的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完善虚拟教研室平台建设。

(二)虚拟教研室负责人填写《河南省本科高校虚拟教研室建设

验收报告》(见附件2),并提供验收报告中已完成目标的相应佐证材料。

(三)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虚拟教研室提交的验收报告及相关材料进行评议,重点审查申报书中建设目标、预期成果完成情况以及虚拟教研室平台建设使用情况。

(四)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抽查部分虚拟教研室开展实地考察验收。

(五)综合专家评议及实地考察情况确定验收结果。

三、验收结论

验收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一)对验收结论为优秀和合格的虚拟教研室试点,认定为省级虚拟教研室。

(二)对验收不合格的虚拟教研室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由高校提出再次验收申请,对再次验收合格的认定为省级虚拟教研室,对再次验收不合格的,取消立项资格。

四、材料报送

2024年7月4日中午12: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河南省本科高校虚拟教研室建设验收报告》(一式三份)、相关佐证材料(两份)及汇总表(附件3,一份)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综合楼333室),并将验收报告、相关佐证材料及汇总表电子版(文件请以:负责人姓名+教研室名称来命名)打包后统一发送至教研科邮箱jyk@zu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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