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我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26文章来源:教研科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充分发挥各学科领域的专家、教授在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中的重要作用,学校决定启动新一届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调整工作。请各学院积极推荐担任新一届我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人选。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任职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能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刻理解高等教育有关政策。

2.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由学校、企业和校友三方构成,由学术水平高、教学或教学管理经验丰富、实践应用经验扎实、热心学校教育事业,能认真履行职责的高级职称或高级职务的人员组成。其中校内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要求师德师风端正,教学能力强,学术造诣高,热心本科教学、积极投身本科教学,熟悉本科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工作,原则上近五年来坚持为本科生上课。

3.组织协调能力较强。

4.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教育部特聘教授(长江学者)、国家特聘专家(千人计划专家)、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奖者等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组建方案

1.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和我校的学科、专业特点,新一届教学指导委员会将设经管类、人文类、理工类三个分委员会,各分委员会拟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人,委员若干。

2.本届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选聘采取各教学单位推荐和学校直接聘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推荐办法及注意事项

1.各学院按专业类进行推荐,由学校统一协调组织遴选,各学院三方教指委推荐人数分配如下(具体见附件1):

校内:推荐1人。

企业:推荐1人。

校友:推荐1人。

2.各学院推荐的校级教指委人选应为在本学科专业或专业类有较高影响力、愿意为本科专业建设奉献智慧和热情的专家、教授。

3.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人员需认真填写《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附件2)和《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汇总表》(附件3)。请各学院将推荐表纸质版5份(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和汇总表1份于2024年8月28日前报送到教务处教研科(综合楼333室),同时将推荐表和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到教研科邮箱:jyk@zua.edu.cn,联系电话:61912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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