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一流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指导意见》和《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学科专业调整优化研究与实践专项)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围绕学校学科专业调整优化进行研究与实践。
二、申报条件
(一)人员要求
项目主持人原则上由从事教学管理工作并具备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担任,教学效果良好,参加过校级或厅局级以上教研项目研究。
项目主持人和团队成员限主持1项或参与2项教改项目,项目成员数量(含主持人)限8人。
项目主持人有未结项的各类校级教改项目,原则上不得继续申报新的校级教改项目。
(二)申报要求
各学院要完成对校级教改项目的初审工作,并签署明确的推荐意见,统一将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学校教务处只接受各单位推荐的项目,不受理个人申请。各单位要做好对项目主持者、参与者的资格审查,做到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双把关”。确保参与者政治过硬、参与教师的师德师风表现过硬。
(三)研究时限
研究期限为1年。
三、申报指标限额
各学院申报指标限额如下:
序号 |
学院 |
重点项目 |
一般项目 |
合计 |
1 |
商学院 |
1 |
1 |
2 |
2 |
管理工程学院 |
1 |
1 |
2 |
3 |
经济学院 |
1 |
1 |
2 |
4 |
信息管理学院 |
1 |
1 |
2 |
5 |
航空发动机学院 |
|
1 |
1 |
6 |
航空宇航学院 |
1 |
1 |
2 |
7 |
机械工程学院 |
|
1 |
1 |
8 |
计算机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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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9 |
电子信息学院 |
1 |
1 |
2 |
10 |
自动化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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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11 |
民航学院 |
|
1 |
1 |
12 |
材料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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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13 |
土木与环境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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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14 |
艺术设计学院 |
|
1 |
1 |
15 |
文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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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16 |
外国语学院 |
|
1 |
1 |
17 |
数学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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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18 |
其他部门 |
5 |
5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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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四、项目评审程序和时间安排
学院成立项目评审小组,负责对本单位拟申报的校级教改项目进行评审、公示,报送教务处。学院评审程序和要求如下:
1.动员、组织本单位教职工撰写项目申报书;
2.学院对本单位拟上报的项目组织评审;
3.学院公示,公示期2天以上;
4.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项目评审结果按单位推荐顺序报送教务处。
五、报送材料要求
专项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具体要求:
1.材料要求
材料1:《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见附件1)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
材料2:《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版1份(经主管院长签字后加盖学院公章)及电子版;
材料3:各教学院(部)提交公示截图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1份。
2.报送时间和地点
各学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9月5日下午17:00。
纸质材料送至教务处教研科(综合楼333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yk@zua.edu.cn。
所有材料由单位统一报送,不接收个人报送。
联系人:薛绍华 电话:0371-61912506
六、说明
各学院应认真对待此次申报工作,对申请人的资格、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以及申请书的质量做到严格审查,公正评审。申报材料严禁弄虚作假、重复申报,一经核实,取消本年度立项资格,并核减下年度单位指标。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