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排2024-2025-2学期课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9文章来源:教务科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2024-2025-2学期排课工作即将开始,本次排课工作教务处负责统筹谋划,各开课单位负责具体实施。现将排课工作安排如下:

一、排课原则

1.落实人才培养方案原则。严格执行人才培养方案,各教学院部按照课程归口开出相关课程。各专业必须对培养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不得出现因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或录入错误导致教学任务未能正常执行或执行错误的情况。

1-18周为教学周,在教学周内,应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的周学时分配进行排课,起止周可以适当调整,但应当合理分配各年级专业的周学时,各年级专业周学时原则上不超过27学时。

实验上机等实践教学环节不得排在法定节假日。

2.排课应有科学性,符合教学规律,以保障教学质量为前提,应体现以学生为中心、教师为主体的教育理念。

学生选课结束后,原则上课表不再调整。各学院在教学任务和上课时间安排时应当综合考虑任课教师的意见,特别是有课内实验(实践)的课程,排课前应充分了解理论课与课内实验(实践)的先后顺序,合理排课。理论课与课内实验(实践)课时都需严格按照培养方案规定课时排课,避免出现多排、漏排的情况。非专任教师的课表安排应当综合考虑该教师的工作安排,尽量避免调停课。

3.周四下午用于安排全校政治学习或业务学习,原则上不排课。根据学校要求,机关行政人员承担的课程原则上安排在晚上或周末。

4.原则上每位任课教师每周实际授课不超过16学时(含上机、实验),兼职教师每周实际授课不超过8学时。同一位任课教师每学期承担同一教学班的课程不超过2门。

5.每学年应至少为具有教授职称的教师安排一门本科生课程的教学任务。请各教学单位依据在本单位考核的教授名单认真落实好本项要求。

6.非当前学期排课安排。由开课学院提交非当前学期课程开设方案,学生选课后满足开课条件的正常开出。

二、其他要求

1.各教学院(部)请于1213日前落实任课教师并将需要停开的选修课在教务管理系统内停开。

2.教务管理系统要求按行政班进行合班,一定要尽可能在同一专业内合并,并且按班级顺序合并(即1班和2班,3班和4班)。乱序合并(即1班和4班,2班和3班)会导致排课时课表冲突加剧,很难找到合适的排课时间。严禁为了凑人数,从多个专业中任意挑选一个班进行合并,这将导致排课极其困难。

3.对于一个专业有3个行政班,若想安排2个教学班,只能是前两个班合并,最后一个班独立开班;或者最后一个班同其他专业合并,严禁平均分配。

4.对于选课人数特别少的课程,应按照整个专业合并开班(例如某专业共3个行政班,一班选了5人,二班选了1人,三班选了0人,一定要把三班也合并进去,否则在第二轮选课时,三班学生无法选择此门课程)。

5. 根据学校相关工作安排,除固定自习室、研究生教室及各类专用教室外,其它教室均可用于排课。其中9-10节全部安排在03教学楼,05、07教学楼9-10节不排课。各开课单位每位任课教师每学年应至少安排一门课在03教学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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