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级本科生辅修第二学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2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双学士学位教育管理办法》(教研[2016]135号)(附件一)、《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本科生双学位管理规定(试行)》(校教[2013]60号)(附件二)和《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双学位教育实施细则》(校教[2014]9号)(附件三)文件精神,我校面向2018级普通本科生开展双学位专业教育。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双学位招生专业

双学位专业

学科门类

2017级招生情况

隶属学院

报名办公室

会计学

管理学

130

商学院

07B501

工商管理

管理学

31

商学院

07B501

工业工程

工学

不足30人,停办一年

管理工程学院

07C402

金融学

经济学

46

经济学院

07B403

工程管理

工学

不足30人,停办一年

土木建筑学院

05C408

法学

法学

不足30人,停办一年

文法学院

05B404b

英语

文学

161

外国语学院

02A300a

二、报名条件及要求

每位学生仅限申请一个第二专业学位,满足以下条件者方可报名:

1.2018级普通本科生,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申请第二学位专业与主修专业属不同学科门类(主修专业所属学科门类详见附件四)。

2.在校期间所修读课程期末考试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5及以上,没有不及格课程记录。

3.无考试违纪或其他纪律处分记录者。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1.学生网上报名。5月28日-31日,学生登录学校教务管理系统,点击“活动报名”菜单下的“辅修双学位报名”命令进入报名界面,在“申请专业”栏选择报名专业,然后点击本页面正下方的“报名”按钮。系统提示报名成功后,打印申请表。特别注意,报名系统会自动判断平均学分绩点是否高于2.5、正考成绩是否有不及格记录,不符合条件的学生无法报名。

2.学生送交报名表。6月3日-4日,学生将报名表送交双学位开设学院。

3.双学位开设学院审核。6月5日-7日,双学位开设学院对报名学生进行择优录取,并在教务系统中对录取学生进行确认。各学院应妥善保管学生上交的报名表,以备评估检查。

4.教务处审核。6月10日-11日,教务处依据教务系统内各学院确认的名单,进一步审核学生是否存在作弊行为,学生所在专业与双学位专业是否分属不同的学科门类。若报名人数少于30人,则不符合附件一规定的双学位开办条件,相关双学位专业停办一年

5.报名结果公示。6月12日-14日,教务处对报名结果进行公示。

6.主管教学副校长审批。6月17日-6月21日,教务处将预录取名单报送主管教学副校长审批。

7.公布录取名单。6月24日-6月28日,教务处网上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并印发双学位录取文件。

四、学生缴费

被录取的学生须缴纳双学位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100元/学分,缴费安排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五、双学位专业上课安排

双学位专业必须单独开班上课,由学院自主安排,所有教学资料必须妥善保存。无论之后有多少学生退选,都必须坚持单独开班上课。

 附件一:河南省高等学校双学士学位教育管理办法.doc

 附件二: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本科生双学位管理规定(试行).doc

 附件三: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双学位教育实施细则(试行).doc

 附件四:郑州航院本科专业设置及学科门类一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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