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完全学分制试点,开设毕业班选修课小学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4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院部: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教育部新时代高教四十条精神,切实践行以学生为中心、立德树人育人根本,加快实施我校完全学分制改革,经认真研讨、充分论证决定,本学期在2019届毕业生进行完全学分制试点工作,探索完全学分制实施过程的排课、选课、资源调配、教学管理等系统环节,具体安排如下:

一、选修课小学期时间:第五周至第九周集中学习

二、试点对象:2019届毕业生

三、试点内容:全面开设全校各类(含实验)课程,供毕业生选修课

四、具体安排:

1.全校所有课程(理论课和实践课)向毕业生开放选课,每个毕业生选课的最高学分在该小学期不超过27学分。

2.选课在第四周进行,第九周最后一次课进行随堂考试。

3.选课人数在40人以下的采用插班或辅导制,选课人数在40人(含)以上的单独开班。

4.专业课排课由各专业院部进行,公共课由教务处牵头,相关院部配合进行。排课原则上安排在周末和晚上。

任课老师和选课学生要认真备课和学习,确保小学期的教学质量和效果,质量管理中心和校院两级督导组将对小学期的授课、考试进行督导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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