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8年毕业清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6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18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审核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2018年毕业清考,具体安排如下。

一、毕业清考报名条件

依据《关于补考成绩记载方法及2018届毕业生清考的通知(教务处[2018]11号文件)》的要求,本次考试不限报名门数,不限课程修读学期,所有不及格课程(实践课、全校公选课、通识选修课不可清考)均可参加。

依据我校毕业审核流程安排,毕业清考时间为一周,经统计分析,本次清考报名超过8门的同学将可能会因为考试时间冲突原因无法安排,考试课程以系统最终安排为准,请同学们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务系统查询相关考试信息。

二、毕业清考工作安排

(1)4月2日-13日,各教学院部依据教务处提供的《2018年毕业清考试卷命题通知书》,组织教师进行试卷命题工作,4月13日下午15:00之前将试卷及试卷统计表送交综合楼326房间。

(2)4月9日-13日,学生本人持学生证到本学院办公室申报清考课程,学院指定专人负责审核;4月13日下午16:00之前,各学院将清考课程确认表送交教务处教务科(综合楼326房间)。

(3)4月16日-5月2日,教务处安排考场、组织试卷印刷。

(4)5月3-6日学生登陆教务系统查询清考课程、时间、地点、考试形式等信息。

(5)5月7日-11日为考试时间,学生根据考试安排持学生证参加考试。

(6)5月14日下午,各学院(部)教学秘书到考务办公室(东区05B202)领取考生答卷。

(7)5月15日-18日,各学院(部)组织教师阅卷评分和成绩录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王亚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