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本学期教学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4文章来源:教务科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鉴于国内外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根据学校第81次疫情防控会议精神,结合我校教学具体情况,现对本学期的教学安排进行如下调整:

一、理论课教学进度调整

原第17-18周的理论课程,原则上调整到第10-15周周六进行。若因课程冲突等原因无法调整到周六,由任课教师与学生协商,学生同意后可调整到其他时间进行。

调课手续由开课单位统一办理,教务处要做好全面服务,教学内容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教学进度进行相应调整。

二、实践环节教学进度调整

实践教学环节实行学校统一调整、“一院一策”办法。各学院应依据学科专业特点和本学期实践教学安排,制定本单位实践教学调整方案,科学有序组织学生开展实践教学。

(一)课内实验、上机等实践环节

课内实验、上机等实践环节应根据相应理论课程教学进度调整情况,合理、有序、有力地调整教学安排,原则上要求第17周周五(617日)之前结课。

(二)集中实践教学环节

课程设计、实习等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可根据课程性质和要求做到提前布置与安排,原则上在第17周周五(617日)之前结课。

若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结课,开课学院可安排在学生考试结束后集中进行,各学院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精确统计上课日期、学生人数等相关信息,并提交方案至教务处备案。但也要求在保证教学质量前提下尽快安排,方便学生离校。

三、考试安排

(一)非全校性公共课可进行随堂考试,原则上在第16周周五(610日)之前完成结课考试。

(二)全校性公共课统一安排到第17周周一至周四(每天考试3场,上午、下午、晚上各1场)进行,本学期全部考试于第17周周四(616日)之前结束。

四、毕业生暂定安排

610日召开学校学位委员会611-13日完成毕业证与学位证发放。

五、其他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结合实际,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对本学期教学工作做出调整,制定相应工作方案,确保教学质量标准不降、教学秩序平稳有序。

2.以上调整龙子湖校区、大学路校区同步进行。


                学校疫情防控教学运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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