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高〔2016〕390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2016年度校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申报暨省级推荐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1.校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的申报条件详见《郑州航院“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校教字【2012】94号)(附件1),获得校级立项后可参与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的推荐遴选。
2.往年已获批为校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的专业可直接申报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具体申报要求可登录教育厅网页查看《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高〔2016〕390号)(http://www.haedu.gov.cn/2016/05/25/1464158912623.html)。
二、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1.申报校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的专业需提交《郑州航院“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任务书》(附件2)一式十份、实证材料(仅限项目负责人的教学成果复印件)一式二份。
2.直接申报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的专业需提交《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任务书》(附件3)一式十份、实证材料(仅限项目负责人的教学成果复印件)一式二份。
3.项目任务书和实证材料装入文件袋,并将任务书封面(复印件)贴于文件袋的正面,一袋限装一个专业的材料。
4.以上申报材料请于5月30日之前报送教务处教研科(办公楼419房间),电子版发送至周会娟工作便笺。
附件1:
郑州航院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管理办法.doc
附件2:
郑州航院“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任务书.doc
附件3:
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任务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