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3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0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院(系、部):

根据教育部颁布新专业目录的相关文件和我校教学计划管理的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13级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修订依据

1.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各院系应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中对相应专业的培养目标、培养要求、核心课程及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等方面的要求开展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

2.本次修订仍以《郑州航院修订2011-2014级本科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附件1)为指导依据。

二、修订原则

在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为依据进行修订的基础上,坚持微调原则。即除了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而调整的内容外,其他方面应保持与2012版培养方案的连续性和一贯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中专业相关信息无明显变化的,人才培养方案应保持稳定,不得进行调整。

三、其他事项

1.专业培养方案的修订应在教务处提供的2012版培养方案电子版(已发送至各教学负责人OA系统工作便笺)基础上进行修改,并且修改之处统一以红色背景标示;

2.修订过程中有新增课程的,应按以下要求处理:

1)新增课程在教务系统课程库(附件2)中已经存在的,归口本院系的课程可根据需要自行设置;归口为外院系的课程需与相关院系沟通协调,并提交《专业培养方案中新增课程信息汇总表》(附件3);

2)教务系统课程库中没有的新增课程,相关院系应提出课程归口意见,归口为外院系的课程需与相关院系提前沟通协调。此两类课程填写《专业培养方案中新增课程信息汇总表》报送教务处教研科,由教务处最终确定课程归口;

3.今年有新设专业或方向的院系应根据本次修订要求对专业或方向申报时提交的培养方案做进一步的研讨、论证和修改,并组织2-3名校外专家进行外审;

4.专科专业的培养方案不组织修订工作,与2012版培养方案保持一致。

四、时间要求

1.第五周之前:各院系组织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45日提交培养方案修订稿和《专业培养方案中新增课程信息汇总表》纸质稿,同时电子版发送至jyk@zzia.edu.cn(为保证下学期教学任务的及时落实,本时间段提交的培养方案中第一学期课程即为定稿,后期不得再有变动);

2.第六周——第十周:教务处根据本次修订要求组织培养方案的审核工作,并反馈审核情况,院系根据反馈意见对培养方案做相应调整,形成培养方案定稿报送教务处教研科。新设专业或方向培养方案外审意见复印件同时报送教务处教研科;

3.第十一周之后:教务处将各专业培养方案定稿录入教务系统,并组织培养方案的排版、校稿和印刷工作。

 

附件1郑州航院修订2011级-2014级本科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doc

附件2:教务系统课程库课程信息一览表.xls

附件3:专业培养方案中新增课程信息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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