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教师开课试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01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郑州航院教师开课试讲实施办法》(院教字[2004]179号)文件的精神,现对各教学单位教师开课试讲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 试讲时间

各单位试讲工作应在学生选课前结束。本学期试讲时间安排在1315

二、具体要求

1.申报程序。为了便于安排试讲时间和聘请相应专家,各单位应事先提供试讲教师名单,并应标明试讲教师的姓名、职称、试讲课程、课程所属教研室、课程所属教研室主任姓名、开课时间、新开课或开新课、要求安排试讲的时间等。于12周周二之前报至教务处教研科,并将电子版发送至jyk@zzia.edu.cn

2.严格试讲程序。试讲时间严格控制为每门课程40分钟。时间规定原则上为每天上午的830开始,下午1430开始,每半天可安排四人次。

3.严格试讲评审投票程序。试讲过程必须由单位主管教学领导(确实有事无法参加的可以由相应骨干教师代行其责)主持,课程所属教研室主任参加。投票只能由督导专家、单位主管教学领导、课程所属教研室主任参加。

4.试讲时,试讲教师必须携带教学大纲、教材及教案;试讲应严格按40分钟内容准备,本次试讲不通过者,本学期不再安排试讲。

5.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可以免试讲,但须由各单位提名核定,报教务处备案,开课后不再受理。

6.试讲申请须由主管教学领导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注:1.只是课时或者教材更改的课程不能作为开新课课程。

   2.开新课的老师当学期所开新课不得超过2门,如确实因院系师资紧张需要超2门,请报教务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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