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2020-2021学年第1学期教材使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03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教学院(部):

为了下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请严格按照《郑州航院教材选用管理办法》(校教字[2017]36号)规定,落实下学期本单位开课用教材版别。教材信息请于2020年814前输入教务管理系统。并在815日前打印教材使用计划表,由教学负责人审核签字(涉及马工程重点教材和外文原版教材的院部还要有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人签字)后,送教务处教材科(综合楼332)。814日后补填或更换教材请填写《郑州航院补选(更换)教材申请表》(附件1),经院(部)负责人签字后到教材科办理落实教材计划注意以下事项:

1.请遵照《郑州航院教材选用管理办法》,依据课程对应教学大纲,选用合适优秀教材。暂时安排给“待定”教师的课程,请教研室研究落实,不可空缺。

2.公共基础课,必须选用省部级以上规划(精品、优秀)教材,其余课程积极选用近三年出版的获奖教材、国家级、省部级规划(优秀、精品)教材。双语授课课程必须选用外文原版教材。

3.按照教高〔201422号文件要求,目前已出版的马工程重点教材(目录见附件2),务必有效使用。附件2同时明确了马工程重点教材的对应课程名单,供大家参照。严格把关国外原版教材的选用,确保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切实把好教材选用政治关,落实思想文化阵地,教材内容紧跟时代步伐和中央、教育部最新精神。

4.上学年(期)反映不佳的教材,本学期不可再次选用。同一年级专业的同一课程选用教材必须统一。同一教学大纲安排同一版本教材。

5.教材ISBN号,是教材的唯一身份证号,新教材务必注明,已用教材,也请尽量注明。教材供应目录中存在的教材若教材名、作者、版次完全相同而有普通本科、专科和成教之分的,请注明适用对象;若教材名、作者、版次完全相同而有中文、外文之分的,请注明语种;所选为自印教材的,教材名应与文印室打印名称一致。

6.凡选用新出版的自编(参编)教材,请编者在教务处主页“常用下载”处下载《选用自编教材申请表》,由教研室主任、院(部)教学负责人签字同意后,于815日前连同待审教材一起交教材科。815日前尚不能提供正规出版教材的,下学期不能使用。

7.连续两学期或多学期使用的已发教材,如大学英语(二)、高等数学(二)等,仅在教材名称栏填 “已发”;若个别教学环节不需要教材,如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专业实习、社会调查等,仅在教材名称栏填写“无教材”。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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