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课程免听实施办法(校教字〔2021〕3号)

发布时间:2021-05-21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确保学分制顺利实施,规范我校本科生课程免听管理,根据《郑州航院完全学分制实施办法(试行)》(校政字〔20198号)《郑州航院学分制改革实施方案》(校教字〔20206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免听是指成绩优异且自学能力强的学生因特殊原因不能按要求参加课程课堂学习或已经修读过的课程,经学生个人申请,免予课堂教学环节。

第二章 免听要求

第三条 凡学习成绩优秀,已修课程学期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0及以上以及重修的学生按规定可对相关重修课程申请免听,每学期开学4周内提出课程免听申请。

第四条 每学期免听课程门数一般不得超过3门或者不超6个学分,免听课程一律不免考。

第五条 免听办理遵循完全自愿原则,免听办理适合自学能力、自制力和自我约束能力较强的学生。

第六条 免听必须网上申请,并在每学期开学后2周内联系上课教师确认信息,并经学生所在学院和课程所在院部批准,逾期不予受理。

(一)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入“免听申请”页面,选择免听类别。

(二)学生从当前学期已选课程中,勾选申请免听的课程。

(三)学生开启该课程的免听申请流程,填写申请免听的理由。

(四)免听申请按照学生所在学院、任课教师、开课学院的流程进行审核。

(五)开课学院审核通过后,免听办理成功。

(六)教务处每学期对课程免听情况进行检查。

第七条 免听与否均需按照相关收费管理办法缴纳相应课程的学分费用。

第八条 申请免听批准后,选课允许冲突(同一上课时间可允许选择免听冲突课程)。

第九条 免听学生只是免课堂教学环节,免听学生需积极联系上课教师,按时完成该课程的作业、实验及实践性教学等环节,取得平时成绩,并参加期末考核。

第十条 免听课程学生必须在选课系统中选入该课程,才能登录成绩,没参加考试者,按缺考处理。

第十一条 下列课程不得申请免听:政治理论课、德育课、体育课及实验课;军训、实习等各类实践性教学环节。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二条 各学根据本办法制定免听实施细则,并向教务处备案。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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