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到教务处网页“常用下载”栏下载打印“修读课程学分认定审批表”。
二、填写审批表中的“学院”、“专业”、“班级”、“学号”、“姓名”等学生基本信息。
三、填写需要认定课程的相关信息,包括“学年学期”、“课程代码”、“课程名称”、“课程性质”、“学分”、“成绩”。(必须按认定前成绩单中的内容如实认真规范填写)
四、填写认定内容,包括认定后的“课程代码”、“课程名称”、“课程性质”、“学分”。
五、申请人持审批表到课程所在单位审批。(审批人为院部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
六、申请人持审批表到学生所在单位审批。(审批人为院部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如果课程单位和学生单位为同一单位,则学生单位审核意见可省去)
七、申请人持审批表到教务处审批。(审批人为教务处主管教学工作的副处长)
八、申请人持审批表到教务处学籍科办公室办理课程学分认定。
九、学籍科通过学校教务管理系统完成学分认定。
十、申请人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核对课程学分认定结果,如有问题直接到学籍科复核。
常见问题解答:
1.什么是学分认定?为何要学分认定?
答:每个年级每个专业的学生都有自己的培养方案,学生要想毕业,一定要按照专业要求修习足够的学分。但只有严格按照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代码、课程名称、课程性质及学分修习的课程(我们称之为计划内课程),获取的才是有效学分,修习培养方案外的课程(我们称之为计划外课程)只能获得无效学分,对毕业没有帮助,且会影响自己的绩点。我校实行自由选课,同学们主动去选培养方案之外的课,系统是不禁止的,但取得的学分是无效的。
2.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学分认定?
答:当同学们修习的课程,其课程代码、课程名称、课程性质及学分和自己的培养方案不是完全一致;又或者低年级学生修改了培养方案,高年级学生在重修时找不到自己培养方案内的课而修习了与其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高度相近的另一门课。这种情况下,同学们需要对培养方案外的课程办理学分认定手续,将其转变为培养方案内的课(也就是将无效学分变为有效学分),从而使得自己顺利毕业。
3.学分认定后,就删除了低分成绩记录,高分就替代了低分吗?
答:学分认定的最终目的是让学生所修的课程代码、课程名称、课程性质及学分都跟自己所在年级本专业的培养方案完全一致。学分认定后,学生本人的教务管理系统中依然会保留学生所学课程的所有记录,只是修改了认定课程的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或课程性质。但在学生修读的同一门课程课程代码、课程名称、课程性质及学分完全一致的情况下,从教务管理系统中打印成绩单,系统会自动识别取本门课程的最高成绩,而并不是所谓的“高分覆盖、替代低分”、“删除低分记录”。
4.所有的培养方案之外的课程都能办理学分认定吗?
答:不是的。只有和培养方案中的课程高度相似,才可以办理。例如,你学了一门培养方案之外的课程:GB079A,美国文学史及选读,必修课,3学分;而你的培养方案要求的是:507131,美国文学选读,选修课,2学分。这种情况下是可以办理学分认定的。反之,想把美术欣赏认定为计算机应用基础是不行的,因为这两门课没有任何关系。
5.只要课程名字高度相似,就可以办理学分认定吗?
答:不是的。课程性质和学分也很重要。培养方案之外的课还要满足如下两点:其学分等于(或高于)培养方案内的课;其课程性质等于(或高于)培养方案内的课,才可以办理学分认定。课程性质级别高低:必修课级别最高,选修课其次,拓展选修课级别最低。
6.什么时候办理学分认定?
答:当你修习的计划外课程成绩公布(有补考的还需等补考成绩公布)之后就可以了。原则上只要在毕业前办理完毕就可以,但建议同学们尽早办理,因为大四的时候办理这个业务的同学非常多,办理效率较低。
7.如何填表?
答:学号、姓名、学院、专业等信息如实填写;
认定后的课程信息:指的是学生所在年级本专业培养方案上要求的课程代码、课程名称、课程性质与学分等信息,即计划内课程。此栏内容可登录教务管理系统-信息查询-培养计划查看。
修读课程信息:指的是学生自己修习的课程代码及学分和所在年级培养方案上要求的课程代码、课程名称、课程性质或学分不一致的课程信息,即计划外课程。此栏内容可登录教务管理系统-信息查询-个人选课情况查询查看。
前三栏填写示例:
学生 基本 信息 | 学号 | 姓名 | 学院名称 | 专业名称 | 行政班 |
******* | *** | 物流学院 | 物流管理 | |
修读 课程 信息 | 学年学期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课程性质 | 学分 | 成绩 |
2016-2017学年第2学期 | FB102B | 机械制图II | 必修课 | 3.0 | 50 |
认定后课程信息 | 506109 | 机械制图II | 必修课 | 3.0 | 不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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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院系审核意见:找学生自己所在学院的主管教学副院长签字。
课程单位审核意见:找开课学院的主管教学副院长签字。例如数学课就去找理学院,音乐欣赏就去找艺术设计学院。
教务处审核意见:找教务处管教学的处长签字,办公室在综合楼329房间。
填表完毕后,将表格送交学籍科(综合楼326房间)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