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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室使用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2-09-2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教室是进行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为了合理有效地利用教室资源,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教室指学校除实验室、机房及经学校批准单独管理的专用教室以外的所有教室。

 

第二章 教室的管理

第三条 教室由教务处统一调配使用,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教室使用用途,不得擅自使用教室。

第四条 后勤服务总公司负责教室的日常维护、清洁卫生,以及讲台、黑板、板擦、桌椅、门窗、电灯、电源插座、电扇等室内设备(不含多媒体设备)的维修与管理。

第五条 实验室管理处负责教室的多媒体设备(含软件系统)以及教室扩音设备的日常管理与维护。

第六条 教室应当全部开放,用于日常教学或者学生自习。开放时间从7002230(经批准设立的通宵教室除外),星期六、星期日和节假日教室照常开放(寒暑假可开放部分教室)。

第七条 后勤服务总公司负责每天对教室进行清扫,按规定的时间开放教室。定期检查桌椅、门窗、照明、电源插座、黑板、讲台、电扇等室内设备是否完好,并及时报修;上课前应检查粉笔、板擦是否齐全,并及时补充。

第八条 使用教室时要爱护室内设备,不得乱拆乱卸、乱涂乱画。不得擅自挪动教室内的活动桌椅,如确需挪动,使用完毕后应将桌椅还原,以保证后续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对损坏教室设施者,除赔偿外,学校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九条 凡进入教室的人员,都应当服从教室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携带食品、饮料进入教室,不得在教室内吸烟,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等杂物。

第十条 全校师生员工应自觉维护教室的文明环境。进入教室时,应当着装整齐,严禁在教室及其周围打闹或者大声喧哗。学生不得用抢占座位。

第十一条 上课期间,教室内外的一切影响正常上课的施工和活动都应当停止。

第十二条 教务处于每学期开学前将课程表送达后勤服务总公司和实验室管理处,课表变动应当及时通知后勤服务总公司和实验室管理处。

第十三条 后勤服务总公司和实验室管理处收到经教务处开具的教室调用通知单后,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提供教室和有关设备,不得借故推诿。

第十四条 教室管理人员有权对教室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要求使用教室的,应当终止其使用。

第三章 教室的借用

第十五条 教室使用应当优先保证计划内教学。在保证计划内教学和本校学生自习的前提下,校内单位可以借用教室。

第十六条 借用教室分无偿借用和有偿借用。学校党政、工、团、学生会等安排的活动,为无偿借用;各单位举办的各种形式的培训班、学习班,为有偿借用。

第十七条 借用教室的单位,应当填写“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室借用申请表”(附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到教务处办理借用手续,并负责将教务处开具的教室调用通知单送交后勤服务总公司。借用多媒体类教室的,同时将教室调用通知单送交实验室管理处。

第十八条 有偿借用教室的单位,应当缴纳相应的教室使用费,教室使用费以天为单位核算,不足一天者按一天计算。具体收费标准为:

1.小教室(50座及以下)20/天.间、中教室(51-100座)30/天.间、大教室(101-150座)40/天.间、超大教室(151-250座)50/天.间、特大教室(251座及以上)80/天.间;

2.多媒体教室使用费在上述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另收多媒体设备使用费30/天.间;

3.如因特殊情况,非校内单位有偿借用教室的,按照上述标准200%收费。

第十九条 有偿使用教室的费用由财务处统一收取。

第二十条 已借用教室,如遇学校统一安排活动,以学校活动为主,必要时暂停使用。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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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室借用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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