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关于启动“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遴选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7〕164号)和我校《关于实施郑州航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通知》(院发字[2008]42号)精神,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优化专业结构,办出专业水平和特色,紧密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推进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我校决定实施校级特色专业建设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建设目标、内容和要求
(一)建设目标
适应国家经济、科技、社会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引导各院(系、部)根据自己的办学定位,发挥已有的专业优势,办出专业特色,推进我校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紧密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其他相关专业建设和改革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
在我校现有专业建设成果的基础上,经过3~5年的时间建设20个左右教育理念先进、人才培养方案科学、人才培养质量高、专业建设有特色、管理达到较高水平、具有较高的社会声誉和竞争力的校级特色专业,并建成省级特色专业10个左右,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以上。
(二)建设内容和要求
根据各教学单位的总体定位,科学确定专业培养目标,合理构建课程体系,深入改革教学内容,努力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大力加强实践和动手能力培养,在发挥专业优势和办出专业特色方面取得重大突破,成为同层次、同类型高校相关专业的领头羊。
1.改革人才培养方案,构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课程体系。加强相关产业和领域发展趋势及人才需求研究,形成有效机制,吸引产业、行业和用人部门共同研究课程计划,制定与生产实践、社会发展需要相结合的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
2.改革课程教学内容,加强新教材建设。课程内容要充分反映相关产业和领域的新发展、新要求,减少陈旧内容。有较高外语要求的,要加强国外优秀教材的引进和使用,大力提升双语教学的质量。
3.改革教师培养和使用机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校内专任教师到相关产业和领域一线学习交流、相关产业和领域的人员到学校兼职授课的制度和机制。建立教师培训、交流和深造的常规机制,形成一支了解社会需求、教学经验丰富、热爱教学工作的高水平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
4.改革实践教学,推进人才培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要建立学生到企业、农村、社会等实践教学基地开展实践实习的有效机制,实践实习的时间原则上不少于半年。要建立学校、用人单位和行业部门共同参与的学生考核评价机制。
5.通过改革和建设,培养一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专门人才,并集成取得的有效经验和实践效果,形成该专业建设内容的相关参考规范,发挥推广和示范的作用。
6.申报专业必须有三届(含三届)以上毕业生,且能体现所在院(系、部)的办学水平。
7.专业办学条件先进。教学基础设施条件良好,教学管理水平高,教风学风优良,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满足教学要求,专业建设有其他相关学科专业支持。
8.特色专业负责人应为本学科(专业)的专家,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长期坚持在本校教学第一线为本科生授课。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好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负责人原则上不超过50岁,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学效果优秀(近两年评教平均在90分以上)。
二、实施办法
本项目采取各院(系、部)先行建设,教务处组织评审、批复立项的方式进行。2009年至2013年每年建设不超过5个校级特色专业,并加强对特色专业的评估。
(一)评审程序
1.校级特色专业每年评审一次,各院(系、部)按照校级特色专业的基本要求,组织推荐工作。校级重点学科院(系、部)推荐2个,其他院(系、部)推荐1个。
2.申请者必须填写《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校级特色专业推荐表》(见附件1),并提供相应的实证材料复印件一套。
3.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后正式下文批准立项实施。
(二)管理办法
1.学校批准立项实施的校级特色专业应填写《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校级特色专业建设任务书》,作为学校对特色专业的检查验收依据。
2.学校对立项实施的每个校级特色专业资助2万元专项经费。项目经费管理按照《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特色专业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3.特色专业的建设期为2年,负责人每年需提交《郑州航院校级特色专业年度建设进展报告》,由教务处组织检查,没有开展或无进展的取消资格并终止经费资助。建设期结束后,由负责人组织填写《郑州航院校级特色专业建设总结报告》,接受学校的检查与验收。
4.学校在校级特色专业的基础上,按照省级特色专业的基本要求,择优推荐参加省级特色专业的评选建设。被评为省级特色专业的,学校将给予省拨经费50%的配套资金支持。
三、检查与验收
1.特色专业建设期满验收时应达到优良等级。
2.检查验收以《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特色专业建设任务书》上的有关内容为主要依据。
二○○八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