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1号)精神,培养造就一批创新能力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高质量工程技术人才,为中原崛起、河南振兴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现就实施河南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卓越工程师计划”)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全面发展和多样化的人才观念,牢固树立主动服务国家战略要求、主动服务行业企业需求的观念,以改革和创新工程教育人才培养模式为重点,探索建立高校与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和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二、主要目标
借鉴国际工程教育先进经验,以工程需求为导向,以培养优秀后备工程师为目标,以工程技术为主线,以校企合作为手段,以培育高水平工程教育师资队伍为支撑,坚持“政府推动,行业指导、校企合作、分类实施”的原则,促进工程教育改革和创新,创立高校与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培养造就一大批创新能力强、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水平工程技术人才,全面提高我省工程教育人才培养质量。
三、主要措施
1.创立高校和企业联合培养机制。卓越工程师计划高校和企业共同制订培养目标、共同建设课程体系和确定教学内容、共同实施培养过程、共同评价培养质量。本科学生累计要有一年左右的时间参与企业学习,学习企业的先进技术和先进企业文化,深入开展工程实践活动,参与企业技术创新和工程开发,培养学生的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2.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形式。卓越工程师计划高校依据本校卓越计划培养标准,遵循工程的集成与创新特征,以强化工程实践能力、工程设计能力与工程创新能力为核心,重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加强跨专业、跨学科的复合型人才培养。着力推动基于问题的学习、基于项目的学习、基于案例的学习等多种研究性学习方法,加强学生创新能力训练,“真刀真枪”做毕业设计。
3.建设高水平工程教育师资队伍。卓越工程师计划高校要建设一支具有一定工程经历的高水平专、兼职教师队伍。专业教师要具备工程实践经历,其中部分教师要具备一定年限的企业工作经历。卓越工程师计划高校要有计划地选送教师到企业工程岗位工作,积累工程实践经验。要从企业聘请具有丰富工程实践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担任兼职教师,承担专业课程教学任务,或担任本科生联合导师,承担培养学生、指导毕业设计等任务。改革教师聘任、考核和培训制度,对工程类学科专业教师的聘任与考核要注重评价在工程项目设计、专利、产学合作和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实绩。
4.积极推进卓越工程师计划学生的国际化培养。卓越工程师计划高校要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的工程教育资源和高水平的工程教师,要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国际交流、到海外企业实习,拓展学生的国际视野,提升学生跨文化交流、合作能力和参与国际竞争能力。支持高水平的中外合作工程教育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参与高校使用多语种培养熟悉外国文化、法律和标准的工程师。
5.高校要积极推动工程教育向基础教育阶段延伸。为中学培养懂得工程技术的教师,帮助中学开设工程技术选修课程,利用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开展工程技术的教育,培养中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践能力,提升学生的技术素质和工程设计的意识。主动到中学选拔热爱工程技术的学生,参与高校组织的工程实践活动。
四、组织实施
1.省教育厅联合省有关部门成立河南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作委员会,主要负责全省卓越工程师计划重要政策措施的协调、制定和决策,重要问题的协商解决,统筹推动卓越工程师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2.省教育厅协调省内相关行业、企业和高校,成立河南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家委员会,负责相关专业领域卓越工程师计划实施工作的研究、规划、指导、评价,负责参与高校工作方案和专业培养方案的论证。
3.各高校以学校为单位自愿提出加入卓越工程师计划的申请。专家委员会对申报学校工作方案、所申报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培养标准、培养方案、企业学习阶段培养方案、师资队伍简况及建设方案等内容进行论证,省教育厅根据论证意见批准参与“卓越工程师计划”的高校资格。
4.省教育厅委托河南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家委员会,对“卓越工程师计划”专业的培养工作实施督导和检查。建立“卓越工程师计划”质量评价体系,参照教育部“卓越工程师计划”质量评价标准对参与专业进行定期评价,实行不合格专业退出机制。推动“卓越工程师计划”专业参加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鼓励有条件的专业积极参加国际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五、支持政策
1.省教育厅支持高校与省内相关企业联合申报,以高校为主体建立“省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承担学生在校期间的实践能力培养任务。
2.省教育厅结合特聘教授、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等,支持参与高校加大工程教育师资培养、引进力度,建设高水平工程教育教师队伍。优先支持参与高校相关专业教师与学生进行国际合作交流。优先支持参与高校派遣青年骨干教师到国内外著名企业研修。
3.省教育厅在实施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有关项目中对卓越工程师计划参与高校给予优先支持。
4.省教育厅对卓越工程师计划参与高校实施的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师资培训、校企联合培养、国际化培养、实训实习等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参与高校要多渠道筹措经费,加大对参与专业的经费投入。
二○一二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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