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下午,我校在东校区行政楼B201会议室召开2016年度校级暨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审推荐会。会议由副院长贺金社主持,各有关单位及教务处负责人作为评审专家参加了会议。
贺金社副院长首先强调了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申报的重要意义,并对我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情况及评审程序、评审要点做了详细说明,要求评审专家组本着公平、公正原则对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与会的评审专家通过对各项目申报材料的认真审阅,结合各项目负责人现场汇报及答辩情况,对各申报项目进行了现场投票。根据投票结果,法学教学实训中心被评为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并推荐电气工程实验教学中心参加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遴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