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年度教学工作安排,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8日为我校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教学周,为做好期末考试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考试日期
2020年12月28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1月2日至2021年1月8日
2021年1月1日不安排考试
(二)每日考试时间
上午09:00-10:40
下午14:30-16:10
二、班车安排
根据工作需要,考试周班车运行时间进行调整如下:
大学路校区—龙子湖校区 |
龙子湖校区—大学路校区 |
06:50 |
06:50 |
07:20 |
11:00 |
11:00 |
13:10 |
13:10 |
16:30 |
16:30 |
17:40 |
17:40 |
21:00 |
其中,龙子湖校区11:00 、16:30班车由基础教学楼发车经专业教学楼至大学路校区,其他班次发车地点不变;2021年1月1日按节假日班车运行。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
各学院(部)要按照《考试工作手册》(附件1)要求,严密组织,分别召开教师监考动员会、学生考试动员会。对监考教师进行业务培训以熟悉监考流程和违纪情况处理方法;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宣传教育, 将诚信教育融入学生日常管理的各个环节;把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和强化考试管理工作相结合,确保学校正常考试秩序,维护学生切身利益。
(二)强化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各学院(部)要集中开展专项教育,营造严谨、诚信的考试氛围,辅导员要组织学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郑州航院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郑州航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组织学生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附件2)并张贴到学院公示栏以及常用教室内,使学生充分认识考试违纪的严重后果,增强诚信考试的自觉性。教育要做到全覆盖,不遗漏一个学生。
(三)主动作为,认真复习备考
各学院(部)要积极行动、主动作为,将诚信教育与学习帮扶相结合,以学生党支部、班级为单位,以学生党员和学习优秀学生为骨干,采取多种形式组建学习帮扶小组,主动帮助成绩差的同学,做好复习。
(四)严肃纪律,依法依规处理
对于在考试中违反考场纪律或作弊的学生,各学院要及时做好相关处分材料收集,及时反馈,并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修订)》(校学[2017]50号)和《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修订)》(校学字[2018]75号)严肃处理。因违反考试纪律受到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的学生,是否授予学位,按照《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校教[2017]35号)和《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校教[2018]19号)规定,由学位评定委员会确定。
(五)加强巡查,严肃考风考纪
学校成立督导专家巡视组、教务处成立教务巡视组,负责巡视全校考场,对考场试卷送达情况、监考教师到位情况、监考职责履行情况、学生考风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各教学单位成立学院巡视组,学院主要领导担任组长,负责本单位的巡视安排,成员包括学院领导、学院督导专家、学院辅导员等。考试期间,学院巡视组对本学院学生到位情况、考风考纪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巡视员签到地点为东校区05专业教学楼B座二层(05B202)考务办公室、南校区A配楼二层(A配楼209)考务办公室。
(六)重视疫情防控,严守防疫规定
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期末考试期间所有考生及监考人员考前14天原则上不得离开郑州,减少外出;外出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会,合理饮食。不接触有省外旅行居住史、境外人员接触史的人员。出现“河南健康码”非绿码、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有发热(体温≥37.3℃)或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的,要及时诊疗和排查,并向本人所在学院如实申报个人身体健康状况。如有确诊,请及时办理缓考。
教务处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