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为做好我校2021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管理,切实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各学院要严格按照《郑州航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定》(校教[2016]47号)文件要求,统筹规划,科学合理安排好毕业论文(设计)各项工作。
(二)各学院要规范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加强学生与指导教师的联系。学生应主动请指导教师指导,指导教师应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问题,并对学生撰写毕业论文(设计)的全过程进行具体指导。
(三)各学院要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的各环节管理,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确保毕业论文(设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要注重对学生的学术道德教育,杜绝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抄袭和拼凑现象。
(四)毕业论文(设计)“摘要”中应体现论文(设计)的创新点。
二、查重检测与盲审
(一)学校使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进行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查重检测。学院下设检测系统子账号,由学院指定专人使用和管理,负责本单位毕业论文(设计)的查重检测工作。上传的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版(word文档)文件名格式统一设定为“学号_姓名_毕业论文(设计)名称”。
(二)各学院子账号管理员应尽量不更换,确因工作调整而更换的,学院应要求新老子账号管理员做好查重检测工作的交接。
(三)各学院原则上应于5月14日前完成拟参加答辩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工作,并严格按照《郑州航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及处理办法(试行)》(校教[2014]33号)执行。
1.当查重检测初检文字复制比R<30%时,视为论文查重检测通过。
2.当初检30%≤R<70%时,视为论文查重检测未通过,应由学院通知指导教师和学生修改完善论文后进行复检,复检后R<30%视为检测通过。
3.当初检R≥70%或复检R≥30%时,视为论文查重检测未通过,学生不得参加本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4.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文字复制比必须在20%以下。
(四)各学院查重检测完成后,学校将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盲审,具体要求按照《郑州航院学士学位论文抽检盲审管理办法》(校教字[2019]30号)执行。
三、答辩与成绩录入
(一)各学院要按照《郑州航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定》(校教[2016]47号)文件要求,严格审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对达不到答辩要求的学生,严格执行不得参加答辩的规定。
(二)在抽检盲审结果公布之前,各学院不得组织被抽检论文的答辩。盲审未通过者,不得参加本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三)各学院须于5月28日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信息录入,学校将组织专家随机抽查有关学院的毕业论文答辩工作。
(四)各学院评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应从严掌握,成绩分布合理。其中成绩优秀率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15%,一次答辩成绩不及格率不低于毕业生总数的5%,二次答辩成绩合格但未达到中等者,不授予学士学位;二次答辩成绩不合格者延长学制或以结业处理。
(五)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结束后,各学院要按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各学院须于6月4日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全部答辩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的录入。
2.各学院撰写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分析报告,加盖公章后于6月18日之前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jjx@zua.edu.cn。
3.各学院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相关电子版和纸质材料存档工作,其中电子版材料包括:(1)开题报告;(2)毕业论文(设计)正稿;(3)查重报告单(简洁版);纸质版材料包括:(1)开题报告(成绩、指导教师意见、专业负责人意见需填写完毕);(2)毕业论文(设计)正稿;(3)查重报告单(简洁版);(4)质量评价表。作为毕业论文(设计)正稿的一部分,如设计说明书、图纸等材料,也一并存档。
教务处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