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充分利用实验室资源,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调动学生参与实践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做好实验课程和项目的开发与培育工作,结合当前实践教学需要,我校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指南
1.独立设课类和课内实验类培育项目(教师申报)
教师利用实验室现有仪器设备,开展独立设置实验课程(简称独立设课)或课内实验的探索与实践活动,旨在培育和开发独立设课和课内实验。拟培育的独立设课或课内实验不能与学校现有实验课程(项目)重复。
2.一般类项目
(1)教师科研课题子项目(教师申报):教师结合自己科研项目中的开放研究内容,吸引部分优秀的高年级学生作为助手进入实验室,参与教师的科研活动。在其他场所也可独立完成的软件操作类或纯理论研究类项目不列入实验室开放范围。
(2)自选实验项目(教师申报):实验室定期发布教学计划以外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自选实验项目,鼓励学生进行创新设计实验。实验内容应是人才培养方案外的,不得将实验教学大纲规定的实验内容列入实验室开放范围,不得把课内的实验内容移到课外。
(3)学科竞赛训练项目(教师申报):利用实验室现有条件,教师为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单项学科竞赛做必要的赛前训练。申报的项目不能与创新创业中心、团委等已立项的学科竞赛类和科技创新类项目重复。
(4)课外科技活动项目(学生申报):学生结合社团、兴趣爱好等自行命题,在实验室开展科技制作、发明创造、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活动。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
我校教师和在校本科生。每人仅能主持申报一项(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实验室开放项目延期的不得申报)。独立设课类和课内实验类项目参与学生人数不少于10人;一般类项目参与学生人数不少于3人。每个学生项目至少有一名指导教师,一名指导教师最多可以指导三个项目。
2.实验室开放原则
各实验室在完成计划内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利用现有的师资、仪器设备、设施条件等资源,面向全校学生开放。每个项目实验室开放学时数不少于20学时。
3.经费资助原则
主要用于实验中所需的元器件、材料的购买,以及实验项目设计中必要的校外制作加工费用。不包含购仪器设备费用。危险化学品购置严格按照其申购流程进行购买(附件1)。
4.安全保障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开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工作,各实验中心和实验指导教师切实保障实验室安全。
三、申报与评审程序
教师或学生要按照申报指南中的对应类别选择填写申报表,将申报表报送至所属教学单位;各教学单位成立项目评审小组,负责对本单位拟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公示。各教学单位最终确定的立项项目数不得超过本单位的申报限额。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5000元。各教学单位严格把关切实保证立项质量,宁缺毋滥。下学期教务处将根据各教学单位立项和结项情况调整申报限额。
教学单位 |
申报限额 |
商学院 |
4 |
管理工程学院 |
3 |
经济学院 |
1 |
信息管理学院 |
1 |
航空工程学院 |
6 |
民航学院 |
1 |
智能工程学院 |
9 |
材料学院 |
8 |
土木建筑学院 |
8 |
艺术设计学院 |
1 |
文法学院 |
1 |
外国语学院 |
1 |
数学学院 |
1 |
仿真实验中心 |
1 |
合 计 |
46 |
四、材料报送
6月3日前,各教学单位将评审通过项目的《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表》(附件2)纸质版和《实验室开放项目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各1份统一报送至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综合楼332室),电子版发送至jsysgl@zua.edu.cn。
联系电话: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0371-61912570
教务处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