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秋季学期线上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8文章来源:教务科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省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五次专题会议精神和省教育厅相关要求,为全面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疫情防控期间的教学工作,确保正常教学秩序,结合学校实际,研究决定启动线下线上融合教学,现将线上教学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工作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疫情防控教学运行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教学副校长、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担任,组员包括教学运行组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各二级教学单位党、政负责人,统筹协调疫情防控期间线下线上教学管理与条件保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务处处长、研究生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设置专家指导组、技术保障组、质量评价组、院部教学工作组,实行责任追究制,落实任务、统一协调、分工负责,督促检查。

二、总体要求

任课教师需准备至少四周的线上教学内容。充分利用线上教学优势,以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改革创新,推进课堂革命与学习方式变革。采取“开学不返校,网教不停学”模式,实现“教师不停教、学生不停学”,确保教学正常开展、教学质量标准不降低。

学校将视疫情防控情况对线上教学工作方案适时调整,并另行通知。

三、线上教学安排

(一)线上教学时间

2021830日(第1周周一)开始线上教学,具体上课时间如下表:

上午

1

08:00-08:45

2

08:55-09:40

课间(20分钟)

09:40-10:00

3

10:00-10:45

4

10:55-11:40

下午


5

14:30-15:15

6

15:25-16:10

课间(20分钟)

16:10-16:30

7

16:30-17:15

8

17:25-18:10

晚间

9

19:30-20:15

10

20:25-21:10


(二)理论教学安排

1.线上教学课程

根据学校校历,先对第1-4周(830日至926日)全部理论课程的教学内容,率先实施网络教学。后续视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要求,再调整上课方式。学院具体安排网络教学课程,任课教师采取线上教学或通过网络指导学生学习等形式,实现“延期开学不停教、不停学”。

2.教学工作要求

1)教学设计。坚持“只改变教学模式,不改变教学目标”的原则,任课教师紧紧围绕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开展网络教学。2021年秋季学期面向所有学生的理论课程,每个任课教师均需制定本门课程线上教学的教学设计。

2)教学方式。可以采用自建网络课程授课,借用优质在线课程资源授课,直播、录播授课等方式。

任课教师可以选择学校网络教学平台关联的学习通提供的多种方式开展线上教学,也可以选用其他熟悉的课堂教学平台如爱课程、钉钉、学堂在线等进行直播和授课,但均需提前通知学生,并注意保存教学相关数据信息,这些数据信息将作为学校对教师授课情况评价的重要依据。由于直播对网络要求较高,不建议在超星的学习通软件上开展直播教学。

任课教师如对所用网络教学平台有培训需求,由相关教学单位汇总后于821日前报教务处,教务处与相关网络教学平台联系并落实培训相关事宜。

学校鼓励教师选用各大课程平台上的国家级、省级在线开放课程和课程资源开展线上教学。利用课程平台提供的优质在线课程资源,应由课程所在课程组进行甄选,并配合调整原课程授课计划,上报二级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案方可开课。

3)教学资料。教务处积极和出版社联系,协助教师获得电子教材。任课教师须将课程教学大纲、课件、作业等网络教学必需的学习资源,上传至网络教学平台,供同学们预习、上课和完成作业。不得上传与教学无关或违反国家、学校教学管理规定的资料。各教学单位应当完成好本单位线上课程资源建设自查工作。教务处将组织开展学校网络课程资源建设情况抽查,学校教学督导组将对各教学单位线上课程资源建设情况进行督查评价。对抽查和督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单位,将在教学工作会议上进行通报。

4)授课公告通知发布。任课教师在网络教学平台上发布授课公告和相关通知,提前告知学生该门课程的教学目标、授课进度、考核要求、学生需要提交的材料等。教务处、研究生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继续教育学院协调师生取得联系。

5)教学过程。教师根据学院对前4周每门课程的总体安排,及时跟踪学生的学习进度,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组织在线答疑等。在线研讨时间由老师和学生商定。

6)课程考核。任课教师通过网络工具开展作业、讨论等教学活动形成详细的过程性教学、学习、考核记录,并将此作为教学检查佐证材料。

7)持续改进。督导专家进入课程教学班,每周对本周线上教学成效进行总结分析评价,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建议,通报质量评价结果。

(三)实践教学安排

1.实践教学课程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先对第1-4周(830日至926日)实验、上机、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内容,原则上开展线上教学。

个别需要特殊材料或设备以及特殊要求的实践课程,应报开课单位批准可暂缓开课,待学生返校后自行补课。

2.线上实践教学要求

1)实验、上机、课程设计

①实验、上机、课程设计等实践类课程按原教学计划通过线上方式进行。各学院应充分利用各类网络教学平台,通过网上学习观摩、线上直播互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等方式进行实验实践类课程教学,尤其要满足2022届本科毕业生需要,以保证毕业生如期平稳毕业。

②应优先采用线上虚拟仿真实验平台教学。登录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共享平台(http://www.ilab-x.com),如能选择到适合本课程的实验实训教学项目,则可替代现有课程的部分实验实训。我校准备立项和已立项的省级校级虚拟仿真项目须积极投入应用,应用情况将作为立项、结项验收的重要依据。

2)实习

线下实习暂停,原则上实习不调课,通过线上方式进行。各学院应依据学科专业特点,在满足实习大纲规定的实习目的和任务要求的基础上,制订本单位线上实习工作实施预案,调整实习时间、内容及实习方式,科学有序组织学生开展线上实习、完成实习任务。应充分挖掘网络平台和在线教学资源,多措并举拓宽实习途径,灵活开展线上实习。充分利用实习单位资源,在实习单位同意的情况下采用远程实习方式或线上介绍讲解、现场远程互动等方式开展实习。对于有虚拟仿真实验室的学院,可根据各专业的实习要求,拓展虚拟仿真实验课程资源,选择对应的仿真实验完成实习。

3)毕业论文(设计)

各学院要做到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标准不降低、质量不打折、进度不延迟今年9月毕业的2021届本科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开展线上指导、答辩等方式按原教学计划和进度安排进行。

(四)工作进度

820日:各学院要成立2021年秋季学期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通知要求制定学院2021年秋季学期线上教学工作实施方案,提交校疫情防控教学运行组(设在教务处)。

820-822日:任课教师完成班级确认,学生登录平台了解所选课程的相关信息,师生完成对接和信息交流。

823-827日:线上教学(理论、实践)试运行,任课教师和学生完成开课准备和线上教学测试。

8月27日前,完成本单位线上课程资源建设自查工作,如有问题,应当及时整改,并上报教务处。

830日:上午,全体师生观看《开学第一课》;下午,任课教师和学生按照本学期教学计划安排,开展线上教学活动。

93日,2021级专升本各教学班任课老师完成班级确认,完成师生对接和信息交流、开课准备和线上教学测试。

96日,2021级专升本学生和相关老师按照本学期教学计划安排,开展线上教学活动。

910日,2021级本科生(含本科第二学位)各教学班任课老师完成班级确认,完成师生对接和信息交流、开课准备和线上教学测试。

913日,2021级本科生开始线上教学活动,原定教学计划中的第7周课程安排调至第3周,以此类推。军训教学视疫情防控政策调整,择机集中两周另行安排。

918日:相关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毕业论文模块中,完成延长至今年9月毕业的2021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录入同步工作。

四、考试安排

(一)开学初补考按照原计划进行,即96-12日开展开学初补考,考试形式采取线上考试。

(二)具体安排

820日前,各学院要成立2021年秋季学期疫情防控期间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线上考试工作实施方案,提交校疫情防控教学运行组(设在教务处)。

827日前,各开课单位应在教务管理系统对补考课程的具体考试时间进行安排并发布。

831日前,各学院组织老师完成线上考试命题工作。

93日前,各学院完成监考培训和诚信教育工作,并将监考培训和诚信教育工作材料提交校疫情防控教学运行组(设在教务处)

96-912日,各学院完成线上考试具体组织工作。教学评估与质量控制中心和各学院做好考试巡视工作。

五、工作要求与注意事项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科学有序。开课单位要充分发挥好教学主体作用,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教学管理。严肃对待,全力投入,高标准执行;要求线上教学与线下课堂教学质量实质等效;简化流程,适度灵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变挑战为机遇,打好“教学攻坚战”。

2.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课单位应制定教学计划调整和线上教学实施方案。积极发挥教学团队、专业带头(负责)人和教学骨干的作用,科学合理地安排开设课程。各学院要尽力为确有困难的学生提供帮助,确保“一个学生也不能少”。线上教学不能以“自学”替代“教学”。不论采取哪种方式,任课教师均须充分备课,加强对学生的在线辅导。学生的选课结果和最终获得课程成绩的权限,以教务系统中的选课结果为准。

3.注重过程管理,确保安全。开课单位要制定线上教学课程质量的监督与指导方案,监控教学和学习过程。线上教学活动的组织要服从疫情防控工作大局,开课单位须做好线上教学活动组织开展集中动员或培训,减少人员流动和接触,在确保师生安全前提下开展工作。任课教师须认真细致开展工作,确保线上教学安全。


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校疫情防控教学运行组

                                                   202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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