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2023年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结合本学期教学工作实际,现将我校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寒假教学工作及下学期开学初考试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理论教学安排
结合学校放假时间(1月6日—2月6日),寒假小学期时间调整为2023年1月6日至1月19日。各学院应当于1月5日前完成寒假小学期课程安排,任课教师按照排定的课表按时开展教学活动。
二、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
2月8日至2月14日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
注意:2月13日周一、2月14日周二课表调整到2月18日、2月19日,原2月18日与2月19日课程停课。
(二)试卷印刷
本学期放假前组织院系办理试卷印刷,确保于2月6日前将试卷发放至开课单位。
(三)排考
2月1日-5日期间进行排考,完成教务管理系统中考试相关安排,按照先公共课后专业课的步骤组织进行。公共课考试教务处统一安排时间、地点和监考教师。其他课程考试安排由开课学院负责。
三、实践教学安排
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上机、课程设计、实习等实践类课程,在保证教学目标前提下尽可能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本学期完成,原则上应当在下学期开学第1周前完成成绩录入。确因特殊情况需延期至下学期开展的,应提交纸质情况说明,经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至实践教学科。
(一)毕业论文(设计)
毕业论文(设计)按教学计划开展,各学院要安排指导教师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线上指导和过程管理,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和质量,确保2023届毕业班学生如期按时毕业。
(二)课程设计
本学期课程设计按照线上指导方式如期开展,各学院应进一步规范课程设计的组织管理,加强课程设计线上指导,要开展一次线上指导的督促和检查并做好资料归档。
(三)上机
各学院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完成第一学期上机教学任务,任课教师应提前帮助学生搭建线上教学中要用到的软件,确保每名学生在上课时都具备相应的上机操作环境,保障线上教学顺利进行。确因条件不具备的,可调整至下学期学生返校后进行,并在第4周前完成成绩录入。
(四)实习教学
第一学期和寒假期间的各类实习按照教学目标可多措并举拓展实习方式,如开展线上实习。确因疫情原因无法开展,可调整至下学期进行,并在第4周前完成成绩录入。
四、教研工作安排
为充分发挥教改项目在推进教学改革方向上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提升,学校寒假期间将完成2022年校级教改结项并发布2023年校级教改立项通知,请各教学单位要组织好相关项目结项与立项工作。
(一)2022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项
1月12日之前各单位完成2022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的结项验收工作,并提交本单位的2022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的结项验收结果材料。
(二)2023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报
寒假期间学校将发布2023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报工作通知(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2月17日之前各单位提交本单位2023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结果材料。
此外,要求各教学单位要稳步推进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专业认证、一流课程、省教改项目、各类教材和校级教改项目的各项建设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做好辅导答疑工作。各学院要在假期内完成辅导答疑工作,开学后不再安排集中辅导答疑。任课教师要根据学生学习情况对学生假期复习和答疑进行安排,引导学生合理规划学习与复习时间,关心学习有困难或学习成绩提高不理想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各学院要充分引导学生在寒假期间做好课程复习,利用学习小组、帮扶对子等多种方式,调动学生复习积极性,并帮助他们进行必要的心理调适,力争取得好成绩。
(二)做好下学期开学准备工作。各学院要在假期内完成下学期所有理论和实践教学安排,教学安排原则上要在教务管理系统里进行,不能在教务管理系统里安排的,开课单位应当在开学第一周提交纸质版安排表至相关科室。所有任课教师须提前查看课表并做好教学准备,各教师要在进一步学习研究课程教学大纲、教材与相关教学资料的基础上,认真做好下学期备课工作,提前备好开学四周的教案和线上教学资源建设。
(三)做好本期教学总结反思。各位老师要运用假期时间,全面仔细反思本期教学工作,重点是课堂教学改革和质量提高工作中的成功做法、局限性之处、可强化和需要完善之处,明确下学期教学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及改进方法。
(四)如因特殊原因需临时调整教学安排,学校将及时发布通知,请全体师生员工积极配合学校相关安排并作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