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学生:
现将2023年转专业结果(除商学院会计学专业(新文科创新实验班)外)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4月25日-2023年4月27日。如对录取结果有异议,请于2023年4月27日下午下班前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学籍科反映。若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学籍正式生效。
联系方式:0371-61912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