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期初课程教学工作安排
(一)上课时间安排
8月28日在校生、第二学士学位新生开始上课,9月8日专升本新生开始上课。根据《关于调整郑州航院上课及考试时间的通知》(校教字【2019】23号),上课时间仍延续上学期的安排,具体如下:
上午 |
第1节 |
08:00-08:45 |
第2节 |
08:55-09:40 |
课间(20分钟) |
09:40-10:00 |
第3节 |
10:00-10:45 |
第4节 |
10:55-11:40 |
下午 |
第5节 |
14:30-15:15 |
第6节 |
15:25-16:10 |
课间(20分钟) |
16:10-16:30 |
第7节 |
16:30-17:15 |
第8节 |
17:25-18:10 |
晚间 |
第9节 |
19:30-20:15 |
第10节 |
20:25-21:10 |
(二)学期初课程教学准备工作要求
1、认真核对课表。请各教学单位务必通知全体任课教师和学生于8月23日前认真核对课表,查询教学班学生名单,做好各项教学准备工作,确保教学运行平稳有序。
2、教学秩序要求。严格执行学校调(代、停、补)课管理相关规定。新学期开学后,所有教师须按已排好的课表进行授课,确保新学期教学运行平稳有序。原则上开学后第一周不受理任何课程变动申请,个别特殊情况将在第二周依有关规定办理。
3、做好教学准备。各开课单位要组织任课教师做好教务系统中教学日历的填写工作,内容要完整,各教学单位需要在开学第2周完成相关审核工作。开学前至少完成前2周的授课计划,开学第一周各教学单位要认真检查教师教学准备情况,并将检查结果报送教务处。如有外聘教师,请各教学单位一定要加强对外聘教师的培训,确保外聘教师的能够按照我校相关规定完成各项备课工作。
4、做好学生学业指导工作。各学院学业指导中心和学业导师要切实做好学业指导工作,指导学生了解培养方案,完善学业修读计划,及时在后续第4轮、第5轮选课轮次中进行课程调整。各学院要指派专人,认真做好《批创思维导论》、《大学生劳动教育理论》两门网络课程的自主学习和考试的指导工作。
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
1、各学院应组织安排好9月份毕业的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工作,并于9月20日前完成成绩录入。
2、2022/2023学年度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信息报送工作拟于8月25日正式启动,本次抽检范围为2022-2023学年度(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所有授予学士学位并完成备案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比例不低于2%。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提前谋划,统筹安排,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层层落实责任,提高工作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学位授予信息补充和论文(设计)原文报送、专家库报送与更新工作,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准备工作。
三、补、缓考工作安排
根据年度教学工作安排,2022-2023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补、缓考于2023年9月4日至9月10日期间组织线下考试。其中航空宇航学院和航空发动机学院的与实习安排无冲突的专业课程补、缓考安排在2023年8月25日至8月27日。
(一)考试范围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必修课、选修课考核不及格者和因故办理缓考的考生,可参加补、缓考。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实践课)及体育专项、形势与政策、全校性通识选修课、网络课、非教学院部开设的课程(如大学生创业基础、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学生心理健康等)不安排补、缓考。考试违纪及缺考学生无补、缓考资格。
(二)时间安排
1、航空宇航学院和航空发动机学院专业课(与实习安排无冲突课程)补、缓考时间安排
考试日期:8月25日至8月27日期间,按照每日2场进行安排。
2、开学后考试时间安排(不含航空宇航学院和航空发动机学院开学前已安排课程)
考试日期:9月4日至9月10日
每日考试时间:每日五场
08:00-09:40 10:00-11:40 14:30-16:10
16:30-18:10 19:30-21:10
(三)排考及试卷工作
1、航空宇航学院和航空发动机学院开学前补、缓考试卷安排
8月18日09:00-12:00,完成试卷送印工作。试卷送印地点:07教学楼试卷分发室。
8月22日09:00-12:00,领取试卷,领取地点:07教学楼试卷分发室。
2、开学后补、缓考排考及试卷安排(不含航空宇航学院和航空发动机学院开学前已安排课程)
8月18日-8月25日期间,各开课单位完成补、缓考课程的排考工作。监考选派原则上以开课学院派出为主,考生人次较多的公共课,开课学院无法安排的考场由教务处协调派出。
8月26日14:30-17:00,各开课单位完成试卷送印工作。
9月1日14:30-17:00,领取试卷。
地点:07教学楼试卷分发室。
(四)诚信教育、监考培训及巡考工作
1、航空宇航学院和航空发动机学院开学前补、缓考
8月24日前,完成监考培训和诚信教育工作。
8月25日至8月27日,教学评估与质量控制中心和学院做好考试巡视工作。
2、开学后补、缓考(不含航空宇航学院和航空发动机学院开学前已安排课程)
9月3日前,各教学单位和各学生管理学院完成监考培训和学生诚信教育工作。
9月4日至9月10日,各开课单位完成补、缓考具体组织工作。教学评估与质量控制中心和各学院做好考试巡视工作。
(五)课程考核方式、成绩评定与试卷归档
1、考试形式原则上与正考保持一致,课程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在9月20日前完成考卷批阅、综合成绩评定、成绩提交等工作。
2、考试结束后,各学院及任课教师按《郑州航院试卷批改及装订工作规范》要求做好试卷的评阅、分析以及归档整理工作。课程考核资料及相关记录要保存完整以备查阅和复核。
3、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采用大作业、作品、课程论文、研究报告等无卷形式进行结课考核的课程,任课教师应及时通知补考提交方式,并于9月20日前完成成绩录入。
(六)补、缓考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严格组织。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落实好考前“三会”制度,以维护考试公平、严肃考试纪律为基本要求,坚决严格组织,确保本学期补缓考工作严肃、公平、有序组织。
2、严格考试纪律,加强诚信考试教育。考生所在院系应按要求组织考生学习《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集中组织本学院考生诚信考试教育,并签订《郑州航院诚信考试承诺书》。引导督促学生遵守考试纪律要求,不作弊,不抄袭,独立答题,诚信考试。对于考核过程中发现学生有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学校将按《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加强考试巡视工作。学校督导专家巡视组和院系巡视组负责巡视全校考场,对考场试卷送达情况、监考教师到位情况、监考职责履行情况、学生考风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各学院巡视组,学院主要领导担任组长,负责本单位的巡视安排,成员包括学院领导、学院督导专家、学院辅导员等。考试期间,学院巡视组对本学院学生到位情况、考风考纪情况进行巡视检查。
4、做好保障工作。后勤管理处负责考试相关考场和铃音保障,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做好机房考场的保障工作。
四、2022、2023版本科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工作
请各教学单位按照4月19日发布的《关于修订2022、2023版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要求(http://jwc.zua.edu.cn/info/1168/4972.htm),在8月31日前完成2022、2023版所有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的汇编及报送工作。
1、教学大纲经制定人制定、审定人审核后,应由各基层教学组织集体讨论和完善,经学院批准后实施。参与教学大纲制定的教师必须具有相关学科丰富的教学经验,大纲审定人一般应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为保证课程教学的连续性、稳定性,教学大纲一经制定,不得随意改动。确需调整的,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由任课教师提出申请,专业负责人同意后,报院领导审核、备案,同时将改动后的教学大纲上报教务处备案后方可生效执行。
3、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写力求文字清楚严谨,体例规范,意义明确扼要,术语及定义准确,避免似是而非、模棱两可;计量单位、标点符号要符合国家标准。
4、修订教学大纲是一项重要的教学基本建设工作,本次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工作以学院(部、处)为单位,要求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落实,并对教学大纲进行严格审查,学院党委和教学指导委员会要对教学大纲的思政要素严格把关,保证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此项重要工作。
5、2022、2023版所有本科课程教学大纲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汇编,本科课程教学大纲参考模板和汇编要求见附件;汇编完成的纸质版教学大纲由学院签字盖章报送至教务处备案(三份),报送地点为:综合楼333室。同时将汇编后的电子版发送至教研科邮箱:jyk@zua.edu.cn。(注:电子版需提供word和PDF两种格式,压缩文件夹命名为“学院(或教学单位)名称+本科课程教学大纲”)
6、各学院要将各专业本科课程教学大纲汇编与2023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于2023年8月31日前同步上传到学院网站。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做好教学准备工作
各教学单位要将相关教学安排通知到任课教师和学生,督促做好教学准备工作,严格落实日常教学有关要求,并启动期初教学检查,责任到人,做好记录。
任课教师应提前到上课地点熟悉多媒体设备、实验室设备及相关教学软件等,以保证正常教学运行。
(二)要严格标准,做好教学保障工作
各相关单位要对专业教室、实验室等教学场所开展一轮全面排查工作,确保教学运行平稳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