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业指导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8文章来源:教务科 浏览次数:

各教学院部、蓝天书院:

为深化学分制教学管理改革,加强学生学业指导工作,帮助学生了解学校教学管理相关文件、适应大学学习生活、明确学习目标、做好个人发展规划,切实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现就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业指导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业指导工作要求

(一)按照《郑州航院学分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各学院要成立学院学业指导中心,聘请相应数量的,具有丰富教学科研经验,工作认真负责的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担任学业导师。

(二)各学院要加强学业指导的培训工作,每学期均需要安排培训,并有培训计划、培训主要内容、参与培训人员以及培训过程性材料;培训内容必须包含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籍管理办法、选课管理办法、收费管理办法等学分制管理制度。

(三)进一步做好学生的专业教育。根据学生的人才培养方案,就专业培养目标、教学计划、课程设置以及就业去向等内容对学生进行专题教育,帮助学生了解相关专业的培养规格和要求,培养学生专业学习兴趣与专业自信心。

(四)指导学生制定并督促实施学业规划。根据学生的学习基础、学科偏好和个性特点,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选择专业发展目标、制定中长期学习计划,帮助学生确立出国留学、考研、就业或创业的发展目标,指导学生逐步实施学业规划和学习计划。

(五)强化指导学生选课学习,合理安排学生选课;针对辅修、重修、补修、免修、免听等给予指导。

(六)关心和帮扶学习困难的学生。帮助学习上存在问题的学生寻找努力方向,提出强化改进建议;尤其对学业警示学生给予帮助,制定课程重修计划,落实学业帮扶措施。

(七)学业指导采取定期与不定期、集中指导与分散指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学期定期集中指导不得少于1次,每次指导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并加强不定期的分散指导。

(八)各学院要加强学业指导工作的督导与检查,学校将在每学期期中教学检查中对学业指导工作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并结合学生反馈问题对学业指导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未按照要求完成学业指导工作的将纳入二级学院绩效考核。

二、开展2023级学业指导专项培训

(一)集中培训

培训负责人:陈红海

培训时间:2023108日上午900-1100

培训地点:图书馆第一报告厅

参加人员:各学院教学副院长、教学办全体人员、专业负责人或教研室主任、2023级本科学生代表(包括专升本),学生代表参会人数见下表:

学院

学生代表参会人数

商学院

10

管理工程学院

20

信息管理学院

10

航空发动机学院

10

航空宇航学院

33

民航学院

22

智能工程学院

20

材料学院

12

土木建筑学院

22

艺术设计学院

25

文法学院

18

外国语学院

15

数学学院

10

南乌拉尔学院

17

蓝天书院

56



















(二)各学院培训

培训人:由各学院确定

培训时间:2023108-28

培训地点:教室

参加人员:由各学院具体负责,原则上要培训到每位学生。

(三)培训内容

1.学校集中培训

教学管理相关制度,重点解读《郑州航院学分制改革实施方案》、人才培养方案个性培养的总体设计、排课选课免修免听等相关教学运行制度、学籍管理和转专业等学籍管理制度。

2.学院专项培训

本专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就业方向及前景,专业人才培养的要求、主要途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解读,主要课程的学习要求、学习方法;如何规划大学期间的学习;教务系统选课指导;学生在大学学习中的常见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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