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蓝天书院:
为深化学分制教学管理改革,加强学生学业指导工作,帮助学生了解学校教学管理相关文件、适应大学学习生活、明确学习目标、做好个人发展规划,切实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现就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业指导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业指导工作要求
(一)按照《郑州航院学分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各学院要成立学院学业指导中心,聘请相应数量的,具有丰富教学科研经验,工作认真负责的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担任学业导师。
(二)各学院要加强学业指导的培训工作,每学期均需要安排培训,并有培训计划、培训主要内容、参与培训人员以及培训过程性材料;培训内容必须包含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籍管理办法、选课管理办法、收费管理办法等学分制管理制度。
(三)进一步做好学生的专业教育。根据学生的人才培养方案,就专业培养目标、教学计划、课程设置以及就业去向等内容对学生进行专题教育,帮助学生了解相关专业的培养规格和要求,培养学生专业学习兴趣与专业自信心。
(四)指导学生制定并督促实施学业规划。根据学生的学习基础、学科偏好和个性特点,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选择专业发展目标、制定中长期学习计划,帮助学生确立出国留学、考研、就业或创业的发展目标,指导学生逐步实施学业规划和学习计划。
(五)强化指导学生选课学习,合理安排学生选课;针对辅修、重修、补修、免修、免听等给予指导。
(六)关心和帮扶学习困难的学生。帮助学习上存在问题的学生寻找努力方向,提出强化改进建议;尤其对学业警示学生给予帮助,制定课程重修计划,落实学业帮扶措施。
(七)学业指导采取定期与不定期、集中指导与分散指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学期定期集中指导不得少于1次,每次指导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并加强不定期的分散指导。
(八)各学院要加强学业指导工作的督导与检查,学校将在每学期期中教学检查中对学业指导工作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并结合学生反馈问题对学业指导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未按照要求完成学业指导工作的将纳入二级学院绩效考核。
二、开展2023级学业指导专项培训
(一)集中培训
培训负责人:陈红海
培训时间:2023年10月8日上午9:00-11:00
培训地点:图书馆第一报告厅
参加人员:各学院教学副院长、教学办全体人员、专业负责人或教研室主任、2023级本科学生代表(包括专升本),学生代表参会人数见下表:
学院 |
学生代表参会人数 |
商学院 |
10 |
管理工程学院 |
20 |
信息管理学院 |
10 |
航空发动机学院 |
10 |
航空宇航学院 |
33 |
民航学院 |
22 |
智能工程学院 |
20 |
材料学院 |
12 |
土木建筑学院 |
22 |
艺术设计学院 |
25 |
文法学院 |
18 |
外国语学院 |
15 |
数学学院 |
10 |
南乌拉尔学院 |
17 |
蓝天书院 |
56 |
(二)各学院培训
培训人:由各学院确定
培训时间:2023年10月8日-28日
培训地点:教室
参加人员:由各学院具体负责,原则上要培训到每位学生。
(三)培训内容
1.学校集中培训
教学管理相关制度,重点解读《郑州航院学分制改革实施方案》、人才培养方案个性培养的总体设计、排课选课免修免听等相关教学运行制度、学籍管理和转专业等学籍管理制度。
2.学院专项培训
本专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就业方向及前景,专业人才培养的要求、主要途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解读,主要课程的学习要求、学习方法;如何规划大学期间的学习;教务系统选课指导;学生在大学学习中的常见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