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郑州航院学分制改革实施方案》(校教字[2020]6号)及《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学业预警实施细则》(校教字[2018]5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度普通本专科学生学业预警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业预警对象
全校普通本专科在校生(2023级新生除外)。
二、预警内容
1.按照培养方案毕业要求,统计普通本专科在校生的所修课程和学分完成情况,或其他可能影响学业完成的情形,特别是毕业班学生的学业完成情况。
2.各学院需通过此次学业预警工作认真梳理普通本专科在校生的学籍状态,对于目前学籍状态不正常的在校生,认真按照《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校教字[2022]51号)进行学籍异动的相关处理。
3.统计出2022年退学警示后,本次预警考核不及格课程(培养方案规定课程)仍累计达到26学分的学生信息,详见附件5。
三、学业预警工作要求
1.学业预警工作直接关系到学生学业完成及我校学风建设,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按照《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学业预警实施细则》(校教字[2018]56号)文件精神,精心组织,成立由学院领导负责的学业预警工作小组,制定本学院学业预警工作方案。
2.学业预警结果要及时通知学生本人。
3.建立学生学业预警档案,根据不同学生情况,制定针对性措施,及时做好帮扶工作。
4.结合本学院学业预警工作具体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对本学院学业指导和学业预警后续工作安排做好规划。
四、教务管理系统学业预警功能
教务管理系统已开通学业预警功能,各学院可按照学分、课程等统计口径,结合教务管理系统“计划完成审核”功能开展此次学业预警工作。
要求:从系统中导出的预警数据需要与学生的培养方案结合,按照培养方案毕业要求,对学生所修课程和学分完成情况进行预警分析。
五、时间安排
各学院须于2023年11月20日前完成本次学业预警工作,并将学业预警工作报告(附件1)、学业预警情况汇总表(附件2)、学业预警情况登记表(附件3)以及附件5经主管教学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教务处学籍科,电子版发送至学籍科邮箱xjk@zua.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