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及有关单位:
新的学期即将开始,为确保开学初各项教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教学工作安排
(一)课程教学安排
根据学校《2024-2025学年校历》,8月26日在校生及第二学士学位新生开始上课,8月29日专升本新生开始上课,9月18日本科新生开始上课。
(二)上课时间安排
根据《关于调整郑州航院上课及考试时间的通知》(校教字【2019】23号),上课时间仍延续上学期的安排,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三)学期初课程教学准备工作要求
1、认真核对课表。请各教学单位务必通知全体任课教师和学生于8月18日前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认真核对本人课表,确保开学后不迟到、旷课;任课教师至少提前10分钟到达教室,并做好上课的准备工作。任课教师要查询本人所授课程教学班学生名单,要认真做好各项教学准备工作,确保教学运行平稳有序。
2、教学秩序要求。严格执行学校调(代、停、补)课管理相关规定,根据本学期学校相关工作安排,原则上第1周至审核评估结束不受理调课申请;教师调课、补课不得安排在法定节假日期间。新学期开学后,所有教师须按已排好的课表进行授课,确保新学期教学运行平稳有序。
3、做好教学日历维护。任课教师应当在开学一周内完成教务管理系统中本人所授课程的教学日历填写工作,各教学单位需要在开学第2周完成教学日历审核工作。教学日历填写要做到信息准确,内容清楚,还应考虑到法定节假日对教学安排的影响。
4、做好教学准备。任课教师在开学前要至少完成前两周的授课计划,开学第1周各教学单位要认真检查教师教学准备情况,检查结果由学院留存作为学校期中教学检查的一项内容。如有外聘教师,请各教学单位一定要加强对外聘教师的培训,确保外聘教师能够按照我校相关规定完成各项教学工作。
5、做好学业指导工作。各学院要切实做好学业指导工作,指导学生了解培养方案,完善学业修读计划,及时在后续第4轮、第5轮选课轮次中进行课程调整。
6、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的网络课程学习及考试时间为教学周第3-16周(即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12月15日),请同学们关注自己的选课及修读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上课和考试。请各学院认真做好网络课程的自主学习和考试指导工作,避免学生出现选课后不修读或不按时间不按要求修读等情况。
根据学校校历安排,从本学期开始不再设置小学期,需要重修补修《大学生劳动教育理论》《批创思维导论》两门网络通识必修课的同学,请务必关注《第四轮选课通知》,在第四轮选课中完成选课。
二、实践教学工作安排
(一)启动2023/2024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为年度常规工作,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开展2023/2024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4〕45号)要求,抽检信息平台拟定于2024年8月20日启动,本次抽检范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之间授予学士学位并完成备案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比例不低于2%。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提前谋划,统筹安排,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层层落实责任,提高工作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按时完成论文信息补充和论文原文报送、专家信息报送更新工作,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准备工作。
(二)完成实习实训成绩录入
根据《关于加强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实习实训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学院应于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完成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实习实训教学任务的成绩录入,并做好实习实训总结和资料存档等工作。
三、补、缓考工作安排
根据年度教学工作安排,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补、缓考于2024年9月2日-9月8日期间线下进行。
(一)考试范围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必修课、选修课考核不及格者和因故办理缓考的考生,可参加补、缓考。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实践课)及体育专项、形势与政策、全校性通识选修课、网络课、非教学院部开设的课程(如大学生创业基础、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学生心理健康等)不安排补、缓考。考试违纪及缺考学生无补、缓考资格。
(二)工作安排
本学期期末考试补、缓考总体安排在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开学第二周组织,具体安排如下:
1.考试时间
考试日期:9月2日至9月8日
每日考试时间:
上午:08:00-09:40 10:00-11:40
下午:14:30-16:10 16:30-18:10
晚上:19:30-21:10
2.排考及试卷工作
8月19日-8月22日期间,各开课单位完成补、缓考课程的排考工作。监考选派原则上以开课学院派出为主,考生人次较多的公共课,开课学院无法安排的考场由教务处协调派出。
8月23日各开课单位完成试卷送印工作。
试卷送印地点:07教学楼试卷分发室。
试卷送印时间:8月23日下午14:30-17:00
3.诚信教育及监考培训
9月1日前,各开课单位完成监考培训和诚信教育工作。
9月2日-9月8日,各开课单位完成补、缓考具体组织工作。教学评估与质量控制中心和各学院做好考试巡视工作。
(三)课程考核方式、成绩评定与试卷归档
1.考试形式原则上与正考保持一致,课程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完成考卷批阅、综合成绩评定、成绩提交等工作。
2.考试结束后,各学院及任课教师按照规范做好试卷的评阅、分析以及归档整理工作。课程考核资料及相关记录要保存完整以备查阅和复核。
(四)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严格组织。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落实好考前“三会”制度,以维护考试公平、严肃考试纪律为基本要求,坚决严格组织,确保本学期补缓考工作严肃、公平、有序组织。
2.严格考试纪律,加强诚信考试教育。考生所在院系应按要求组织考生学习《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修订)》、《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修订)》、《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文件规定,组织学生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张贴到学院公示栏以及常用教室内,使学生充分认识考试违纪的严重后果,增强诚信考试的自觉性。
3.严格试卷保密要求。试卷(包括标准答案及评分办法)在启用前属教学绝密文件,接触试卷的教师及其教学管理人员要增强保密意识和责任感,在试卷印刷、输送、封存等各环节做好保密工作,严禁以微信、QQ、飞讯、电子邮箱、网盘等任何电子形式或网络方式传递试卷。
在试卷的印刷、封存、发放过程中,要严格履行交接签名手续,落实责任制。命题教师要妥善保存试题底稿,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任何人暗示试卷内容,杜绝泄题事件的发生。
各院(系)要采取严格保密措施,加强对有关人员的保密教育,防患于未然。一旦发现有失密现象,要及时上报教务处,同时按照学校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加强考试巡视工作。学校督导专家巡视组和院系巡视组负责巡视全校考场,对考场试卷送达情况、监考教师到位情况、监考职责履行情况、学生考风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各学院巡视组,学院主要领导担任组长,负责本单位的巡视安排,成员包括学院领导、学院督导专家、学院辅导员等。考试期间,学院巡视组对本学院学生到位情况、考风考纪情况进行巡视检查。
5.做好保障工作。后勤管理处负责考试相关考场和铃音保障,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做好机房考场的保障工作。
四、教材发放工作安排
根据本学期征订教材入库情况,预计于学生开学报到期间发放教材,届时将提前在教务处网站发布学生和教师用教材具体发放安排通知。各学院要根据教材发放工作通知要求,做好本单位教材发放工作。
五、教学研究相关工作安排
1、请各相关教学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做好2024年新增设专业申报工作。
2、请各相关教学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做好2025年新增设专业预备案工作。
3、请各相关教学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做好2024年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
4、请各相关教学单位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郑州航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公共基础课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专项)中期检查的通知》于2024年8月26日前将《中期检查报告书》一式5份,实证材料一式1份,连同汇总表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综合楼333室),具体查看https://jwc.zua.edu.cn/info/1168/5551.htm。
六、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做好教学准备工作
各教学单位要将相关教学安排通知到任课教师和学生,督促做好教学准备工作,严格落实日常教学有关要求,并启动期初教学检查,责任到人,做好记录。
任课教师应提前到上课地点熟悉多媒体设备、实验室设备及相关教学软件等,以保证教学正常运行。
(二)要严格标准,做好教学保障工作
各相关单位要对专业教室、实验室等教学场所开展一轮全面排查工作,确保教学运行平稳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