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普通本专科学生学业预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2文章来源:教务处学籍科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学业预警实施细则》(校教字〔2018〕5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4年度普通本专科学生学业预警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业预警对象

全校普通本专科在校生(2024级新生除外)。

二、预警内容

1.按照培养方案毕业要求,统计普通本专科在校生的所修课程和学分完成情况,或其他可能影响学业完成的情形,特别是毕业班学生的学业完成情况。

2.各学院需通过此次学业预警工作认真梳理普通本专科在校生的学籍状态,对于目前学籍状态不正常的在校生,严格按照《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校教字〔2022〕51号)进行学籍异动的相关处理。

3.统计出2023年退学警示后,本次预警考核不及格课程(培养方案规定课程)仍累计达到26学分的学生信息,详见附件7。

4.按照《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位授予细则》(修订)第九条第三款要求,做好2023级学生(入学日期是2023年9月)的学位预警工作,统计出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不及格学分达10学分的学生信息,详见附件8

三、工作要求

1.学业预警工作直接关系到学生学业完成及我校学风建设,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按照《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学业预警实施细则》(校教字〔2018〕56号)文件精神,精心组织,成立由学院领导负责的学业预警工作小组,制定本学院学业预警工作方案。

2.学业预警结果要及时通知学生本人。

3.建立学生学业预警档案,根据不同学生情况,制定针对性措施,及时做好帮扶工作。

4.对具有心理危机倾向的学生,各学院要与心理咨询教师密切配合,制定帮扶方案,及早预防、及时疏导、有效干预。

5.结合本学院学业预警工作具体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对本学院学业指导和学业预警后续工作安排做好规划。

6.各学院应将学业预警工作纳入本单位督导专家督导范围,及时检查本单位学业预警和帮扶工作情况。

四、教务管理系统学业预警功能

教务管理系统已开通学业预警功能,各学院可按照学分、课程等统计口径,结合教务管理系统“计划完成审核”功能开展此次学业预警工作。

要求:从系统中导出的预警数据需要与学生的培养方案结合,按照培养方案毕业要求,对学生所修课程和学分完成情况进行预警分析。

五、时间安排

1)导出数据:2024年9月19日前各学院教学办从教务系统中导出数据,结合“计划完成审核”功能及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初步确定不及格课程明细,经学院教学副院长审核后,将附件2-8发给各专业开展学业预警工作,确定每个预警学生的具体负责人。

2)与学生谈心谈话、学业帮扶:2024年9月24日前,各负责人与学生谈心谈话,核实不及格课程,确定最终的不及格课程门数及学分等(即培养方案规定的不及格课程明细)。开展学业指导工作,制定学业帮扶计划,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措施,及时做好学生的学业帮扶工作。

3)下发预警通知单:2024年9月26日前,各学院将最终确定的附件3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到学籍科,电子版发学籍科邮箱xjk@zua.edu.cn

2024年9月28日前根据附件3的预警等级,黄色预警和橙色预警的学生由各学院下发预警通知单(附件6,仅将相应预警通知单下发学生即可),红色预警和退学警示由教务处下发预警通知单(相应预警通知单下发学生及家长)。

4)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本次学业预警工作,并将学业预警通知单-存根联(附件6)加盖学院公章,学业预警工作报告(附件1)、学业预警情况汇总表(附件2)、学业预警学生不及格课程明细表(附件4)附件7及附件8经主管教学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教务处学籍科,电子版发送至学籍科邮箱xjk@zu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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